暴力学生转专门学校 湖北发文: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转“专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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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学生转专门学校 湖北发文: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转“专门学校”

发布时间:2022-01-15 23:07:15

在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中,施暴者该何去何从?最近,湖北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今年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湖北省8部门发文,要求“防控中小学生欺凌暴力事件”。明确表示“坚持教学、多次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在必要时应转到特殊学校。

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了解到,所谓“专门学校”是指以前的“工读学校”,既满足九年义务教育,又对在校学生实行重点照顾。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童丽华长期致力于研究校园暴力及其对策。他说,普通学校的学生转到专门学校,目前实行“三同意”原则,即征得本人、学校和家长的同意,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正因如此,全国各地的“特殊学校”普遍生源不足,大量需要特殊照顾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特殊教育。九部门联合发文处理校园暴力

2017年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会同湖北省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团委、省妇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暴力的实施意见》。

新京报记者在湖北省教育厅官网看到,《意见》从工作责任、防范措施、处置方式、统筹体系四个方面对校园暴力防控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意见》,印发本文件的目的是“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结合我省实际”。

在处置方式部分,《意见》提出,对于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既要做到真爱、真心帮助,又要促进学生内心影响和行为转化,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震慑作用”,“必须依法处置”。”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进行教育和惩罚,包括“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参加警示教育”

此外,《意见》还表示,对犯罪的学生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意见》除明确对在校学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外,还强调对教唆、胁迫、欺骗、利用中小学生校外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坚持教学的人被转到“特殊学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指出,“屡教不改、屡受欺凌、屡遭暴力的学生”应当予以登记,其表现应当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

4月18日下午,《意见》起草人、湖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所谓“专门学校”是指“工读学校”。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湖北省所有地级市都设立了类似的专门学校。学校教育无效后,屡犯校园暴力的行为人,经本人、学校和家长同意,可以转入专门学校。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在当前校园暴力层出不穷的形势下,对施暴者教育方式的新探索,将逐步向各级单位和学校分发,并于近日实施。此外,由于湖北省各地级市的经济条件、教育条件不同,未来将出台实施细则。

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获悉,湖北将成立以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学生欺凌暴力防控领导小组”。群防群治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学生欺凌、暴力事件防控情况,督促指导学校、社区、家庭和相关基层职能部门。

■消除疑虑

1“专科学校”和“工读学校”是什么关系?

法律层面的表述修改后,“工读学校”被“特殊学校”取代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工读学校”是指国家为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设立的特殊教育学校。未成年人就读工读学校不属于行政处罚或者处罚范围。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童丽华长期致力于研究校园暴力及其对策。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工读学校招收13岁至17岁的青少年,他们有严重的不当行为,但还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它说,进入工读学校的两个先决条件是“未成年”和“不符合犯罪”。这些学生经常从普通中小学辍学,被开除,或者被认为不适合留在学校,但还不足以送到少年管教所,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就去工读学校。

童丽华介绍,工读学校的教育内容除了常规的学校教育外,还包括职业技能教育和相应的法律道德教育。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工读学校比普通学校严格,有些条件允许的地区甚至实行一对一的照顾。学生一般是寄宿制,学制一般是两年。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学生在工读学校的表现,制定返校、转学、安置就业等处理办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工读学校”的部分改为“专门学校”。

“从文本的变化可以看出,国家层面的青少年权益意识增强了。”佟丽华介绍,“工读学校”在法律条文修改后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进入“特殊学校”有什么要求?

学生、家长和学校同意;许多“专门学校”都有学生危机

与表述的修改相对应,专门学校的入学条件也有所修改。

“在‘工读学校’时代,学校只要报公安部门批准,或者公安部门报教育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强制执行。”佟丽华告诉新京报记者,1999年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入学条件改为“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由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原学校提出申请,并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佟丽华说,进入特殊学校一般接受“三同意”,即学生本人同意、家长同意、学校同意。他说,这一原则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但也间接导致工读学校生源不足。

《工人日报》2013年报道称,当年中国只有67所专科学校,“绝大多数都是空的”。比如长沙市新沙职业技术学校,作为一所专科学校,停课15年后重新招生,只有25名学生前来学习,而教职工有29人,其中教师20人,几乎一个老师带一个学生。

佟丽华介绍,在很多学生和家长眼里,聚集有“问题”的学生会导致“亲墨者黑”,所以即使普通学校不再能有效教育这些学生,家长也不愿意让孩子上专门学校。其实,和普通学校一样,专科学校也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除了常规课程,职业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咨询更为重要。

“专门学校的困境,在政府层面,需要加大宣传和加大投入;在学生和家长层面,我们必须转变观念。”童立华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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