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评价 双评价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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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8 12:47:21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起源与发展

“承载力”最初是一个力学概念,一般是指一个结构或构件所能承受的最大外应力。如今,“承载力”的概念已经扩展到经济学、生态学、地理学等学科。

1798年,马尔萨斯发表了著名的《人口原理》,赋予了承载力概念现代内涵,影响深远。《人口原理》主要讲的是世界人口爆炸式增长,粮食短缺,以及人们希望减少人口,最终消除人口与资源的不相容性。马尔萨斯认为,人口是几何增长的,而资源的产出是算术增长的,所以人口增长必须获得相应的生存手段。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快速增长的人口将超过社会生活资料的总量。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社会的内部平衡机制就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婚姻制度中禁止早婚,弃婴等社会现象都会抑制人口增长。同时,人口过多造成生活资料短缺,贫困和犯罪将长期困扰下层社会,直到总人口和生活资料再次平衡。

1921年,帕克和伯吉斯将承载力的概念扩展到人类生态学,认为承载力是一定环境条件下个体生物数量的最高极限。

1922年,Hawden等人从草地生态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个新的承载力概念:承载力是指在不破坏草地的情况下,草地上能够支撑的牲畜数量。这个概念虽然只加了“不破坏草原”几个字,但意义重大。一是开始关注动物种群与环境状态的相互作用,综合考虑草原对动物种群的支持和动物种群增长对草原的损害。第二,要从最大人口平衡转向环境质量平衡,即既要追求草原能够承载的极限数量,又要考虑草原的可持续性。

1972年,关于可持续发展概念的书《增长的极限》出版。起初,这本书因为“以暴制暴”的论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这本书认为,影响和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五个,即人口增长、粮食供应、自然资源、工业生产和污染。如果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资源消耗按照目前的趋势继续下去,那么未来100年地球将出现增长的极限,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人口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增长的极限》已经重印,人们逐渐认识到它的价值,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等概念正在走进人们的生活。

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继组织了关于承载力的研究,提出了承载力的一系列定义和量化方法。粮农组织通过叠加世界土壤图和气候图,将每个国家分为几个农业生态区,作为评估土地生产潜力的基本单位;同时,给出了各农业生态区农业产量对高、中、低投入水平的响应。根据人们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热量和蛋白质的需求,给出了优化的种植结构和相应的农业支出,可以得到每公顷的人口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利用该地区的能源、其他自然资源、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规范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情况下,能够持续供养的人口。

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中国完成了三项重要研究。第一,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委员会和国家计委于1991年完成的《中国土地资源生产能力和人口承载力研究》预测,到2025年,中国可承载15.48亿人,最大人口承载力为16.6亿人。二是1994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完成的《中国土地粮食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载潜力研究》。认为在我国低投入水平下,土地可承载11.0 ~ 11.9亿人;中等投入水平下可承载13.9 ~ 14.8亿人;在高投入水平下可承载14.9 ~ 18.9亿人。第三,科技部2000年启动的《中国农业资源综合生产能力和人口承载力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可承载16.76亿人,2030年可承载18.47亿人。

“承载力”一词最早的提出者意见不一,但从上面简单的梳理可以看出,承载力的研究从孕育到萌芽到理论研究和实践,至少经历了200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承载力的概念已经从工程学引入到生态学、人口、经济、土地、水、生态环境等学科。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对人地关系研究的深入,对承载力的研究从单一因素扩展到综合因素,围绕“自然-社会-经济”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评价方法上,提出了农业生态区域法、系统动力学法、生态足迹法、水足迹法、能值分析法和神经网络模型等技术方法。

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已从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单因素研究逐步转变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承载力研究,并逐步实现了从分类到综合、从静态到动态、从定性到定量、从基础到应用的转变。但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研究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评价结果仍是定性的,尚未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和商用化,研究成果与实际应用还有一定的距离。

适宜性评价的发展

土地开发适宜性是地理学、规划学、土地科学等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20世纪60年代,马查尔提出了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方法,旨在强调土地的合理利用。Beek等人遵循这一思路来评价土地质量满足一定目的的程度,并提出了农业土地利用规划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分类体系。1976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在此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土地评价大纲》,提出从适宜性角度对土地进行分级,为土地利用规划服务;随后,世界各国参照该纲要建立了自己的土地评价体系,并广泛开展了土地适宜性评价。中国近代土地适宜性评价始于20世纪50、60年代的荒地资源调查。20世纪70年代引进国外方法,形成了自己的土地评价体系。

土地适宜性的概念在学术界没有争议。一般认为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在一定条件下,为某一目的的适宜性”。土地空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开发强度计算的综合和发展。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适宜性、限制性和土地-人口-经济-环境等约束条件下的适宜性。发展了多因素叠加、趋势模拟和生态位模型等评价方法,日趋全面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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