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对上户口新政策 专家称“准生证”可异地办理不等于户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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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对上户口新政策 专家称“准生证”可异地办理不等于户籍改革

发布时间:2022-02-18 10:32:32

“出生证明”曾被称为生育指数。2000年后,北京市废止《北京市人口计划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实施《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出生证明”上加了一个正式的名字。

虽然《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在2006年进行了修订,但在过去的12年里,与全国一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只发放给户籍在北京市至少一人的育龄夫妻。

北京“首都之窗”网站显示,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妻,应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证件到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后有效。

但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单位性质的变化。很多工作单位没有计划生育部门,也没有生育服务证可申请。申请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必须先在现工作单位出具结婚、生育证明,再到一方档案所在地申请《生育服务证》。

夫妻一方非北京籍且档案不在北京的,需到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先办理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即《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证明》。

此外,根据非北京市民是丈夫还是妻子,以及北京市民是否为集体户口,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方式和程序存在较大差异。计划生育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在北京,不同区县,甚至不同街道、不同单位,提交证明的流程、时间、类型、格式都可能不一样。

■视图

可以办个“出生证明”≠异地改革户籍

由于“准生证”与子女落户直接相关,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居住地也要为流动育龄夫妻办理“准生证”。是否意味着国家打算放开新生儿户籍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表示,“准生证”可以异地办理,只是计划生育部门完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的需要,与户籍改革并不挂钩。

记者看到,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内页,注明了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在“生育服务证登记”页上,还注明父亲或母亲随行单位的意见,并须加盖公章。因此,也可以判断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地点并不是指孩子落户的地点。

“分层次设卡”要转变为合理服务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表示,如果不调整生育政策,讨论取消“生育许可”是不现实的。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服务型政府能做的,就是调整现行“生育证”不合理的办理程序。

目前,中国有2.3亿流动人口。这些人要申请“出生证”,就要从工作地、居住地跑回户籍所在地,太伤脑筋了。如果认证过程过于复杂,“孩子已经出生,出生证还没发放”,服务型政府就是“失职”。这一次,国家计生委发布通知,主要意义是简化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的手续。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应该尽可能为公民提供服务,而不是设卡层层管理。

■外壳

这三个地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办“出生证明”了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高先生南京市高女士

“认证”的过程:我尝试过分别去男女户籍所在地和男方原籍

居住地:北京“证明”结果:失败

高先生和他的妻子都来自河南省,现在住在北京。由于学校和工作的原因,高先生的户口在南京,而他妻子的户口在河南省Y市。这在目前的流动人口中很常见。申请出生证有三种方式,最常见的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

两地部门规定了不同的“认证”卡

在妻子怀孕5个月的时候,高先生和妻子准备了Y市办理生育证所需的全部材料: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各自单位出具的“初婚无孩”证明、高先生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初婚无孩”证明。

一切都是合法的,高先生认为会很顺利。没想到的是,对方表示,根据当地规定,需要填写《独生子女出生证发放登记表》,并加盖该男子登记所在地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公章。

高先生从北京到南京盖章,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南京以外的公文是不盖章的,只能出具有公章的证明。

矛盾出现了。Y市某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表示:“不按要求盖章,不能办理生育证。”

原产地“证明”需加盖13个公章

还剩下两条路:高先生先在户籍所在地南京申请“出生证”。但他在南京被告知,只有女方才能发放生育证,材料由男方负责提供。

最后一条路:高先生去了他原籍的河南省X市。据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介绍,需要加盖13个公章或签字,分别是村民代表、村主任、村党委书记、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副主任和分管主任、乡副乡长、乡长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书记。

当父亲找到第9个人签字时,他的妻子即将分娩,高先生决定放弃,“因为价格太高”。

在电话里,我老家的计生部门说,高先生和他爱人的户口都需要迁回老家。这意味着高先生将城市户口变更为农业户口。最重要的是孩子出生后,按照规定,高先生和妻子每季度必须回一次老家进行孕检。

折腾了三个月才证明“第一次婚姻没有出生”

户籍所在地:李虹-非北京,丈夫-北京集体户口

“认证”的过程:我试着分别去了男女户籍所在地和男方原籍

居住地:北京“证明”结果:失败

李虹户口在他的家乡;老公是北京集体户口。为了证明自己是“初婚”并发放了“独生子女”出生证,李红一家挣扎了近三个月。

李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在给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婚育证明》时,必须每季度检查一次婚育情况。但是,以前的婚姻和生育情况需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证明。

但是李虹的单位没有计生章,只能去档案所在地开证明。档案所在的李虹家乡城市的一家机构表示,“如果你多年不了解李虹的情况,就不能给结婚证和生育证”。

怀孕7个月的李虹,不得不回原单位老家备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开始进入繁琐的“发证之旅”。拿到出生证的第二天,李虹的女儿早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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