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2013 2013年新交规扣分细则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

交规2013 2013年新交规扣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0-12-27 00:07:01

2013年新交通法规扣分规则

从明年1月1日起,123号令开始实施,公民在道路上驾驶时违反交通法规的,也将遵循新的记分规则。

日常驾驶中容易出现的扣款

扣1分

不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

驾驶无有效检验标志的机动车的

驾驶未按规定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的

违反灯光使用规定和使用危险报警手电筒的

扣2分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

当通过有灯的十字路口时,不要按照行驶方向驶入引导车道

超过核定人数的客车数量未达到20%

当机动车在前方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超车或者占用其他车道,穿插等待车辆

开车时打电话和接电话

扣3分

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在高速公路坡道上超车

不遵守禁止标记的指示

转弯机动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

反向行驶的右转车辆没有让左转车辆先行

不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规定道路上行驶

超过规定速度不足50%

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要求避让的。

城市道路不要求超车和倒车

扣6分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发生交通拥堵时,占用紧急车道

未按规定避开校车的

红灯行驶注意:黄灯亮时,不超过停车线的车辆强行通过是违法的。闯红灯属于不遵守红绿灯指示

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穿越中央隔离带

机动车每小时行驶超过50%

酒后驾车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酒后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未悬挂、伪造、涂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活动的。

销售电话:店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区顺西路30号

欢迎分享转载 →交规2013 2013年新交规扣分细则

Copyright © 2002-2020 鲁旭娱乐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25430号-1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