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16-2017年北京公务用车新条例,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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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16-2017年北京公务用车新条例,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2 00:15:00

  什么是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那么北京市公务用车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2017年北京公务用车新条例,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北京公务用车新条例,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16-2017年北京公务用车新条例,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委发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教委日前率先发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现有四类公车的使用条件,需如实记录车辆使用信息,形成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备查。另外办法强调,公务用车原则上不许出京,专职驾驶员需对乘车人的谈话做到不听、不问、不传,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市教委明确,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车辆主要有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应急、老干部用车、新能源机要通信等四类。因举办或参加中央和市级的大型活动(会议)或重要专项任务,保留的应急车不足以保障时,经审批后可以临时租用社会车辆,并优先租用新能源车辆。

  在车辆管理上,办法中明确强调,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建立车辆使用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部门分管委领导审批的管理机制。如实记录车辆使用人、审批人、出行时间、目的地、行驶里程、事由、驾驶员等信息,形成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备查。

  原则上每次用车从单位出发。视实际情况,可在顺路情况下,乘车人就近上、下车。同时,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准出京,如确需用车到京外公干,要履行车辆使用审批相关程序,并由相关领导审批。

  市教委同时明确现有保留公车的使用“禁区”,比如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以虚假理由使用擅自变更,增加车辆行驶目的地、捎办其他事项,使用车辆办理个人事项等,违者将交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另外,公务用车需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专职驾驶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乘车人的谈话要做到不听、不问、不传,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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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现状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7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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