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7年南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及报销范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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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7年南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及报销范围比例

发布时间:2020-10-12 00:57:32

如下南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及报销范围比例是多少是智坤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7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南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及报销范围比例

  一、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生育津贴

  6、妇科专项检查。

  符合下列情形时,采取零星报销方式结算:

  (1)男职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分娩及流(引)产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并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中断期间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范围:

  医院等级生育项目三级二级一级

  女男女男女男

  定额支付标准分娩顺产290014502500125020001000

  助娩产330016502800140023001150

  剖宫产460023004100205033001650

  计划生育早期妊娠流产300150300150300150

  早期妊娠流产住院900450900450900450

  中期妊娠流产150075012006001000500

  稽留流产150075012006001000500

  宫颈环扎术150075015007501500750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200—200—200—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160—160—160—

  宫腔镜取环480—440———

  皮下植埋(取出)术200—200—200—

  产前检查建卡起至20周500250500250500250

  20周至分娩前800400800400800400

  女职工产前及产后4个月内因并发症(参见结算办法附表一)住院时,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费用不足定额的按实报销。800―—600—600—

  二、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1、男参保人员配偶(无)报销还需提供街道(乡镇村)出具的无业证明

  2、女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报销时还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职工到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还需提供已备案的《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

  三、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0%。

  3、生育并发症

  参保职工自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4、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017年南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及报销范围比例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⑥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①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③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⑤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四、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①《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②结婚证原件;③《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③。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服务网点:

  南京市白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5-84251210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112号

  南京市下关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25-58820737

  地址:热河南路152号3楼

  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5-57759806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82号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5-57326012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北路51号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5-57207055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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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孩子满周岁前办到准生证就能报销

  北京、上海两地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南京的一些“二胎准妈”,或者打算要继续“奋战二孩”的妈妈们也对二胎生育的相关保险、假期等关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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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分娩的当月是参保状态,并且分娩当月往前推,连续交社保满10个月,是可以享受生育金待遇的,但有一个条件,因为是二胎,就必须要有二胎准生证,有这个证,符合交社保条件,就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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