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办法》全文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

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办法》全文

发布时间:2022-02-18 10:03:32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联合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受相关待遇办法》,规定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有的特定权利义务外,原则上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权利义务。以下为《办法》全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受相关待遇办法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国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1.原则上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但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有的政治权利和特定权利义务除外。

2.在中国居住的时间不受限制。你可以持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进出中国。无需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关于落户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专家证》和本地人才工作居住证。

5.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入股或投资的方式设立,外商直接投资可以用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

六、在华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审批和核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七、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八、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九、《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作为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全部手续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中国就业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国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要求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延续、终止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流程、提供便利。

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场所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在离开本地区时,可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转移手续。

十一、可以不受《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约束,其中规定,境外个人需要在中国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并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在中国购买自住和自住商品房。

十二、在缴纳所得税时,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条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十三、在国内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服务领域,可以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明,并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权利、义务和统计归属。

十四、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经依法纳税并持有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后,可以兑换外汇,汇出境外。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可以作为身份证明,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外汇业务。

15.在中国购物,购买公园和各种文化体育场馆的门票,以及进行文化、娱乐、商务旅行等消费活动,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价格待遇。

16.如果在国内乘坐国内航班,可以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相关登机手续;如果在国内坐火车,可以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购买火车票;如果入住国内酒店,可以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十七、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时,享受与中国公民同等的待遇。首次以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或者赎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符合申领或者换发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身体状况证明,由公安机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登记,可以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和机动车相关证明、凭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十八、对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手续,加快办理。

十九、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分享转载 →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办法》全文

Copyright © 2002-2020 鲁旭娱乐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25430号-1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