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原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审被认定受贿3万 曾在央视称收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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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原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审被认定受贿3万 曾在央视称收50万

发布时间:2022-02-18 11:15:21

2013年10月26日,陈永洲向警方供认,他奉命收钱并发布虚假报告。视频截图

       

据岳麓区法院网消息,今天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永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三万元。

       岳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永洲在任广东新快报社经济中心记者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于2013年5月28日收受他人人民币3万元。

2013年10月26日,在央视早间《温超天下事》中,陈永洲向长沙警方承认收受50万元为中联重科写不利消息。

       2013年10月18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财务作假内幕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从2012年9月起,《新快报》刊发10多篇文章披露中联重科内幕。长沙警方于2013年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10月30日,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

【陈永洲事件大事记】

       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具体如下:

2013年7月10日和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公开了陈永洲的记者证和身份信息,称相关报道为不实报道。

       9月16日,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

10月15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网上追逃令。在此期间,陈永洲一直在工作。

       10月17日,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关于此前陈宅失窃事。18日,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约见地点,被长沙警方带走。当日,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

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刊登了评论员文章《请放人》。根据文章,虽然我们的报纸又小又穷,但还是有两个。文章还提到,三天三夜之后,当陈永洲终于见到他的律师时,他说他可以忍受30天。如果他太过分,他就不敢说什么。

       10月24日,新快报在头版刊出标题《再请放人》。

10月26日,据央视《温超天下事》早间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自称受指使收钱,并发表虚假报道。陈永洲向警方坦白,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多的名利,他奉命连续发布大量针对中联重科的虚假报道,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声誉。陈永洲供认了他的犯罪事实,并深感后悔。

       10月27日,《新快报》在头版位置,就记者陈永洲收钱发表失实报道致歉。致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新快报将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10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10月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给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责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对新快报社进行全面整顿。

调查决定指出,经初步调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主办的《新快报》在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间,刊登了多起涉及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虚假报道。新快报的新闻采编管理混乱,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检方逮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处理:

       一、决定给予陈永洲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二.责成羊城晚报集团依法依规全面整顿新快报。建议对新快报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立即对新快报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三、对新快报社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做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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