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电视台 福建一电视栏目组出事!涉及金额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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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电视台 福建一电视栏目组出事!涉及金额4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12-25 23:31:37

给孩子花两万元高昂学费报名培训班,突然停课后,退款遥遥无期...最近,福州多位家长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爆料,他们被福建教育电视台《星光宝贝》栏目组骗了,答应的退款时间一再延期,近一年时间没有解决。我花了2万块钱给孩子交高额学费报培训班。突然停课后,退款遥遥无期...近日,福州不少家长向FM全媒体爆料“维权超级厉害”。他们被福建教育电视台“星光宝贝”栏目组骗了,承诺退款时间一拖再拖,一年都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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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两万参加电视童星节目

突然停课才发现是骗局...

身为家长的刘(音)告诉《维权超级厉害》,2018年1月,她花了1.98万元进行培训,并为孩子报了班。合同签订培训期为2年。没想到,去年10月,课程中途突然停了下来。

记者从刘女士赠送的协议书中可以看出,甲方是福建教育电视台星光宝贝栏目组。协议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预演期为两年。前三个月是形体、舞台、镜头的基础,接下来是艺术专业一年的彩排和参加栏目出场等表演。乙方需要支付19800元的团费。

记者注意到,合同的签字和收条上盖有“福建教育电视台星光宝贝栏目组”的章。家长徐女士告诉记者,这也让家长们相信他们和福建教育电视台签了合同,到那时他们才会花近2万元报名参加培训班。

家长徐女士

“电视台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表演的平台。为此,我们的父母愿意以如此高的价格报名参加这个培训班。没想到会这样。所有家长都很担心。”

徐女士告诉记者一切都很好。从去年秋天开始,他们发现老师更换频繁,教学内容重复,预定的演出被取消,这让家长们觉得栏目组的运作可能存在问题。

正如他们猜测的那样,纵队的工作人员突然告诉他们,福州伍肆北视听大楼的训练场所因翻修不得不暂时关闭,但他们在这一站后再也没有复课。目前已知有200名学生在约定期限内被停学,涉及金额近400万元。

据家长说,专栏小组被关闭的部分原因是他们拖欠教师工资。在无法联系到栏目组工作人员后,父母去福建教育电视台要求声明。

教育电视说培训与此无关

柱组公章私刻

2019年11月,福建教育电视台向家长发布了《关于与湖南小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期满的说明》,并在官方微信上发表声明。直到那时,父母才知道,他们为孩子报名的所有课程都是由一家名为湖南童星的教育咨询公司处理的。

在这份声明中,记者看到教育电视台表示“湖南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培训与我台无关。公司私刻协议在列组名下,我站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是父母接受不了。他们向“维权超强”赠送了合作协议,其中甲方为福建教育电视台,乙方为湖南少儿之星教育咨询公司。合作方式是双方通过电视栏目、海上选举活动、特别晚会等方式,在甲方的电视平台上对3-7岁学龄前儿童进行德育、美术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业务合作。

记者注意到,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3日。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65万元。乙方负责合作期间的招生、教学、活动和争议,甲方只负责节目的播出。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客户付款收据。

根据协议中登记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湖南小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离职。

记者随后联系福建教育电视台,工作人员表示也是受害者。电视台只播出湖南少儿之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选定的少儿表演节目”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还欠电视台一年的合作费65万。负责人未经电视台允许私自刻写招生专栏章。他自己也承认了。”

福建教育电视台相关负责人黄主任也表示,事件发生后,福建教育电视台已向警方报案。目前已咨询涉案负责人,案件已移交检察院。他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福建教育电视台黄台长

“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我们继续耐心听取家长的要求,做好解释工作。如果父母需要,我们可以协调法律援助。其次,我们坚决拒绝学生家长提出的代表他们退还剩余培训费的不合理要求。第三,对于湖南小同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台湾方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父母要求电视台代他们退款

律师建议先等刑事处罚

然而,父母不同意黄的说法,即福建教育电视台也是受害者。他们认为星光宝贝栏目反映了福建教育电视台星光宝贝栏目在评选、签约、演出期间的情况。所以他们要求福建教育电视台代为退钱。

家长刘女士

“这个栏目,以福建教育电视台为题,去各个幼儿园试听,通知孩子去电视台竞争,最后评出名次。然后通知我们,孩子可以和电视台签约,把他们培养成小明星。电视台比赛,电视台办公室签约,电建培训。这一系列的过程让我们觉得这就是电视台办的活动。”

也有家长认为教育电视台与湖南童星的合同明显在12月19日到期,但栏目组在7月19日再次招生,涉嫌诈骗。

那么,父母的要求合理吗?FM全媒体记者咨询了《维权》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琳。他强调,要分清福建教育电视台和“星光宝贝”的关系。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

“目前,《星光宝贝》是以福建教育电视台为名的对外招生培训演出。如果福建教育电视台和星光宝贝栏目组合作办学,或者福建教育电视台授权栏目组以电视台名义招生。那么,电视台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周律师介绍,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星光宝贝栏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私刻公章、以电视台名义诈骗、欺骗等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从法律角度讲,民事案件要等到刑事案件确认后才能审理。他建议家长等案件判决后再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FM全媒体《维权超级厉害》会继续关注。

结束

记者:益铭,超级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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