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5 09:39:58
国有股转持新规后案例,什么是国有股转持根据国资委于2016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愚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20号),在本公司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276,666.6666万股股份的100计算。分别将中国海油、中海投资分别持有的本公司27,053.3889万股、613.2778万股股份(合计27,666.6667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国有股转持则中国海油、中海投资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盘相应技照实际发行股份数盘作出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的规定,国有股转持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 22号)和(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 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国有股转持本公司及田有股东将按照国发[2017]49号文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屐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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