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什么意思 “县管校聘”什么意思 福建省将在中小学教师中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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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什么意思 “县管校聘”什么意思 福建省将在中小学教师中开试点

发布时间:2020-08-19 15:20:06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完善中小学校按岗聘用制度,强化教师聘期考核和结果运用,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据了解,“县管校聘”主要是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突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障碍,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制度保障。据了解,该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参照执行。从2018年起,我省将在各设区市安排一个县和市属中小学先行开展“县管校聘”试点,争取用2年~3年时间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县管校聘”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县将根据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要,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待岗期超过12个月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打破教师“铁饭碗”,真正实现“能进能出”。

原标题:我省明年起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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