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关系 "质"和"量"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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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关系 "质"和"量"的辩证关系

发布时间:2020-12-23 05:13:45

要掌握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首先要理解质量、数量和程度这三个哲学范畴。

品质:指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品质是区分事物的基础,是理解事物的出发点和基础。只有正确把握事物的质量,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特殊规律。

数量: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的数量规定性。数量是客观的,是事物固有的;在一定范围内,数量的变化不会影响质量的变化。任何事物在很多方面都有量的规定性。把握事物的数量也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量的把握体现了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做任何工作,都需要对事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一切都是质和量的统一,质和量的统一就是“度”。

程度:材料规定的量的幅度、范围和限度。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分寸”,既防“左”,又防“右”。所以一定要理解中庸之道。适度是指事物保持质和量的界限,是质和量的统一。一切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只有了解事物的程度,才能准确理解事物的质量,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事物只有在一定范围内才能保持自身的存在,超过一定范围就会转化为对立面。在程度上,质与量是相互规定、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使事物的变化保持在适当的量的范围内,防止“过度”和“低劣”,采取正确的方法,促进实践活动的成功。

理解了质、量、度三个概念之后,再来详细分析质变和量变。量变:指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逐渐发生的无意义的变化。质变:指事物显著的、根本性的变化。前一个东西还是原来的东西,后一个东西变成了另一个东西。世间万物的变化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为新的量变开辟了道路,使事物在新的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就是这样从量变发展到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于是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①必须一切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积极积累量,为实现事物质变创造条件;②当量变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本来的性质才能前进时,就要果断抓住机遇,推动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发展。简而言之,它注重数量的积累;不失时机地进行质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学习了质量互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后,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1)不是所有的量变都能引起质变,必须积累到一定程度。

②没有质变就一定没有发展,但质变不一定是发展,发展一定是质变。

③当出现不良的质变时,要把量变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甚至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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