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家园 知青家园"三宗罪"——《大建别墅,危房不改》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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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家园 知青家园"三宗罪"——《大建别墅,危房不改》追踪调查

发布时间:2020-08-10 09:12:38

    近日,本社区一篇文章《大建别墅,危房不改,金华农场开发乱象亟待整治》引起关注,文中提及浙江金华市石门农垦场安置房小区知青家园本应为经济适用房却被“变”为公租房,职工无辜被“夺”新房产权等问题让人倍感疑惑,怎么会发生这种离谱的事呢?

    这样离谱的事源于一次错误的决策。然而,错误决策并非一次偶然的行政事故,紧跟其后的是,知青家园安置房项目建设过程十分混乱的管理,建房套数大起大落,更改数字如同游戏一般随心所欲。

    项目竣工后,未经住房质量验收,职工被赶上楼。他们惊讶发现,分配给自己的公租小户型实际面积疑似比政府公布的要小一点,而安置房小区内建有两栋超标豪宅单户的实际面积疑似比政府公布的要大一些。

    决策有误,管理混乱,面积疑造假,这就是农场职工粗略概括出来的知青家园“三宗罪”,显然,这个安置房项目不止存在这些问题。终究是谁侵害了农场广大职工的住房利益,有待彻查,揭晓谜底。

不充分研究历史和现实,错误决策致职工住房利益严重受损

    创建于1955年的石门农场除90年代初建造了一小部分职工集资房外,其余职工住房大多建于60——80年代,且绝大多数为砖木和泥木结构的平房,安全隐患突出,住房条件相当艰苦。

(现在仍居住在农场危旧房里的老职工,图为卧室,下图为小区局部外景)

    2010年以来,原农业部、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等五部委及各省份先后出台有关农垦系统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政策。

    2012年9月,石门农场依法依规向上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确定享受对象为未享受过房改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职工家庭。同年底,该项目被追加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该项目计划确定为“原拆原建”,户型面积在“最小不小于7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的范围,房屋属性为解困经适房。但是,项目却遭到人为搁置,未予实施。

    2014年,地方政府却将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变更”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把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职工家庭和已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等福利政策的职工家庭“捆绑”付诸实施。

    同年7月,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场已享受过房改房的职工家庭安置房源户型为90平方米,已享受过集资房的安置房源户型面积为110平方米。而未享受过任何房改政策的职工家庭安置房源确定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公租房。

    “70平方米公租房”的决策一出,立即引起石门农场广大干部职工的强烈反对。职工代表连续上访申诉,要求市政府纠正将未享受过任何房改政策职工家庭的安置房源定为公租房的这一错误决定。

    随即,2014年8月12日的一次金华市委重要的专题研究会议上,政府有关负责人做了《关于市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汇报》,该汇报将石门农场职工原住房分为私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和租赁公房两大类。私房(房改房、集资房)对应安置9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两种户型,而租赁公房的对应“70平方米公租房”。

    “不研究历史,不深入实际,不忠实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仅凭个别领导干部意愿,简单粗糙地把农场职工住房分为私有产权房和公房是错误的!”几位农场干部拿出一份2012年12月20日由金华市住建局向市政府提交的《关于金华市石门农垦场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的请示》(简称《请示》)报告,说:“这里清楚表明,市政府应该知道如何正确界定农场新建安置房的产权属性问题。”

    这份《请示》报告显示,农场职工住房产权属性十分复杂,农场职工住房总户数564户,其中已享受房改政策的仅有118户,但是房改房又有5种类型,多数有房产证而无土地证。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住户家庭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均不齐全。

    显然,农场职工房改房户由于历史原因不是现在严格意义上的私房户,集资房更不能等同于私房,而是一种特殊的自建住房。

    农场的旧房属于什么产权性质呢?农场广大干部职工异口同声地答道:“我们过去住的农场旧房子名义上是单位自管公房,其实不算是公房。那些房子是利用我们下放知青的安置费,加上工资奖金的部分提留,单位组织自建的。用的地,是我们自己双手在荒山野岭上开垦出来的。房子建起来后,房屋产权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上。一小部分职工所享受到的房改房,他们拿到的房屋产权证其实就是从集体产权户头分割到个人家庭户的旧公房。因此,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农场职工拆迁安置应参照农村居民的拆迁安置待遇。”

    金华市住建局在2012年底的那份《请示》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解决农场职工住房问题的方案。报告一共提出三种可行方案:“一、参照农村住房政策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二、利用农垦场现有土地建造公寓式安置用房;三、异地征用土地建设公寓式住房。”

    《请示》报告说道,金华市住建局会同石门农场上级主管部门原市农业局对农场住房问题进行多次调研,“并学习考察了本省的余杭、临安等地解决农垦场职工住房问题的先进经验,结合石门农垦场目前职工住房的现状”,进而建议采取上述三个方案中的第二方案“利用农垦场现有土地建造公寓式安置用房”。

    针对该方案,金华市住建局又具体明确了建设类别和政策优惠。在建设类别上,特别强调指出石门农场职工的住房状况有别于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享受面积、收入线标准等不能简单地归类为城市保障性住房的范畴,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应属于农垦职工解困经适房。这一点在省政府下发的指导文件“浙政办发【2010】145号”中也十分明确。

    根据该方案,计划建造多层住宅楼(4—5层)及部分小高层电梯房,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户型为主,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购房价格按房屋建造直接成本价定向供应。考虑到少数特殊家庭的经济状况,拟配建50—60套公租房。

    根据国家和省里政策,住在危旧房里的农场职工包括离退休的,都要享受经济适用解困安置房,而不是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公租房!”石门农场广大老职工气愤地质问道,“从2012年12月底到2014年7月,不到两年时间,市政府只是换了一届领导班子,为什么就不认农场的经济适用解困房建设方案了?是谁剥夺了我们应得的住房财产?!”

    过去一年多来,由金华市政府下派的知青家园项目安置工作组口头多次答复职工,正在全力开展为“70平方米公租房”户型住户落实兑现产权证办理的事宜,但是把公租房“变回”产权房的各项工作遇到困难很多,走完办理程序尚需较长时间。

    “公租房的决策错误终于被政府默认了,但是不超过70平方米户型面积的错误却永远改不过来了。因此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广大职工心痛地说道。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府有关政策,农场职工建设90平方米的解困房,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部分享受政策补助,超过70平方米的部分面积则由职工自掏腰包购买。

农场开发一贯混乱,实建安置房数量竟比安置户数多出上百套

    知青家园项目在石门农场广大干部职工一片反对声浪中还是在2016年上半年动工建设了,至2018年初,该项目主体工程竣工。据政府部门2019年公布的数据,知青家园安置小区占地面积约80亩,共建有高层住宅楼20栋,楼层高度均为11层以上,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公租户型住宅楼11栋,共计716套;90平方米、110平方米二种户型共368套,其中90平方米户型237套、110平方米户型131套。

(知青家园小区内景一瞥)

    农场干部职工指出,知青家园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混乱,新住房实际建设数量出现重大差错,即实建住房数量比实际安置需求竟然多出了上百套。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安置保障房建设套数应与实际安置户数一一对应,公租房房源不得闲置。

    那么,知青家园为何会多出上百套房源的呢?

    从几位农场干部出示的内部档案资料可以看出,2012年至2015年,围绕着农场新住房建设项目的决策,有关部门所做的职工住房调查摸底统计数据前后矛盾,十分混乱,错漏百出。而新住房建造数量与农场职工实际安置需求等情况从未予以公开公示,也未广泛征求并得到职工的同意。

    据2012年8月一份石门农场自制的《职工住房问题解决方案》简报显示,“根据调查统计,农场目前总户数650户,其中居住在农场危旧公房的住户296户。”该简报还说,“农场多次制订职工住房问题工作方案,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金华市住建局2012年12月的那份《请示》报告:“目前,农场职工住房总户数为564户”,其中“租住农场内公房的283户”。

    很明显,该《请示》报告中的这两项数据分别比同年8月农场自制简报中的总户数、公房住户数少了86户和13户。

    该《请示》报告最后提到:“据我们深入地调查了解,原先是石门农垦场职工(约300户),后农垦场将这些员工安排在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而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已改制,这些人目前不属石门农垦场职工了,但他们仍居住在农垦场公房内,考虑到南山生态休闲旅游区的整体开发利用,这些人是否也应一并解决安排解困房?从石门农垦场整体开发利用的大局出发,这些人归并到农垦场职工解困房处理为宜。”

    据该《请示》报告,农场职工加上农场改制后的制药公司员工家庭(约300户),一并解决安排解困房的话,需建设的新房总套数应不超过900套。石门农场广大干部职工对这份《请示》报告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给与了一致认可。

    “到了2014年,农场职工户数与需新建住房套数的统计情况出现了极为不正常的波动。”一位农场干部如是说。

    根据2014年8月12日的那次市委专题研究会议,市政府汇报称“经深入细致调查,目前石门农垦场区域范围拥有私房357户(其中房改房227户,集资房130户),石门农垦场公房415户,共计772户。另据调查,石门农垦场共有职工家庭592户(含职工遗孀遗属)、719人,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共有原石门农垦场职工家庭614户(含职工遗孀遗属)、755人,扣除夫妻双方分别在石门农垦场和奥托康制药有限公司上班的家庭户数,合计有1063户、1474人。”

    就在这次专题研究会议上形成的项目建设方案中附有两份表格,一份是“石门农垦场区域范围现有实际住户结构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表1)和“石门农垦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需求及计划建造表”(附件表2)。

    根据“表1”显示,石门农垦场职工家庭384户,奥托康制药职工家庭301户,遗孀等其他分类人员家庭合计90户,扣除3户重叠,合计772户。

    根据“表2”显示,除了772户农场职工新住房外,70平方米公租房“将未曾享受过石门农垦场住房政策的石门农垦场以外的370户考虑在内”,同时70平方米、90平方米(232套)、110平方米(132套)三种户型计划比统计各多建造1套、5套和2套,最后“772+370+8”合计拟建造房屋套数1150套。

    1150套建房计划已经远多于研究会议上汇报的“1063户”合计总数。

    时隔5个月后的2015年1月12日,石门农垦场向建设单位发出了一份有关各种户型、套数需求情况的确认公函,该公函却显示,“农场区域范围内现有实际住户810户。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农场区域外职工住户258户,总计1068户。”

    根据上述公函,不知是何原因,短短5个月间,农场区域外职工住户比“表2”上的“370户”骤减112户!

    同时,该公函要求“建造房屋总套数为1080户。其中:户型110平方米132套、户型90平方米232套、户型70平方米716套”。又不知是何因,需建造房屋总套数仅仅比5个月前“表2”上的1150套减少了70套!

    “前后5个月,90平方米、110平方米两种户型建造数量表面上没有变化,减少的只是农场区域外职工住户,共减少112户,也就是说,70平方米户型的建造数量应减少112套,但却只减少70套。”石门农场多位干部职工如是说道,“然而,这些都只是在表格上看到的数字,实际的住房建造数量远比想象得还要混乱。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国家和省级财政下拨的补助资金,想建多少,就建多少!”

    2019年4月,石门农场保障房开始分配,按照先分配70平方米,再分配90平方米,最后分配110平方米的顺序展开。截至6月底,70平方米户型分配工作基本结束;截至9月底,90平方米分配工作基本结束。110平方米分配方案目前正在酝酿制订中。

    然而,就在70平方米户型分配结束后,上百套房源剩余的大问题就浮出了水面。

    全程参与分配工作的一位农场干部提供资料显示:“在70平方米户型分配中,根据‘浙政办发【2010】145号’等政策文件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后,有资格选房的总住户实为586户,而此前上报的所谓符合安置资格的住户是716户,就这样,70平方米安置房一下子就多出了130套!90平方米户型分配完毕后,又发现多出了9套。现在,广大职工都在盯着暂未分配的110平方米户型,到时不知又会多出多少?”

    知青家园项目从酝酿到建设再到竣工后分配,前后整整历时9年之久,政府部门反复重申对职工安置户数的确认是“经深入细致调查”的,但为何会多出上百套的闲置房源?明知“事态严重”的安置工作组至今无法给广大职工一个合理的解释。

小户型“缩水”,大户型主人成谜,住房面积陷造假疑云

    在一个以单户面积六七十平方米公租房为主的安置房小区,醒目地站着两栋(7号楼和8号楼)内部面积阔卓又不分配给受保障人群的豪宅,分外惹眼。

    同时,这两栋豪宅的户型设计完全不同于知青家园其他18栋住宅楼,这两栋均为一梯两户,方正户型,南北通透,共计40套,内部住居空间的设计也很合理。

(知青家园7号楼局部外景)

    知情干部和群众透露,这40套房源名义上是户型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左右,但实际上内部可使用的面积达到130平方米以上。

    群众们说:“这40套面积疑似严重超标的大户型一开始就没有被列入任何农场职工群体的分配计划,而是专门留给市政府部门里的特殊人士。”有职工曾请来装修师傅前往这40套房所在的7号楼、8号楼做了实地测量。

    事情起因是,刚入住知青家园小户型公租房的部分职工自测套内面积,发现自测面积与政府公布的数值存在较大出入,一部分小户型房套内面积竟然比政府公布的数值要小!

    知青家园19号楼1单元704室的住户祝雪彩老人入住不久便请装修师傅来家里测量,结果测得房子的套内面积46.44平方米。而她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明明写着704套内面积为53.33平方米。

    “怎么会与我们自测的面积少了近7个平方米呢?我们的一个卧室也就7、8个平方米,这个误差不可想象。”祝雪彩老人不解地问。

(祝雪彩老人请人来家里测量)

    住在13号楼604室、83岁的洪子木老人也遇到了房子套内面积“缩水”的怪事,他的公租房按政府公布的数值,应是套内面积52.43平方米,而装修老师傅帮忙测的结果为47.65平方米,少了近5个平方米,相当于半间卧室。

    职工们为了进一步验证自测的准确性,他们请师傅到知青家园尚未分配的7号楼、8号楼进行测量,这两栋楼是该小区单户面积最大的住宅楼,两栋楼共计有40套较大户型住宅。

    7号楼、8号楼的40套住房面积基本相当,职工前往测量时,恰好8号楼201室开着门,而其他均房门紧锁。于是,职工选择在8号楼201室做了三次套内面积的实测,结果三次测量值均在98平方米左右,这个数值与政府公布的8号楼201室分户面积“建筑面积113.50平方米,套内面积92.81平方米”比较,足足多出了5个平方米以上。

    职工深感困惑,“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小户型房子面积测小了,那么用同样的方法,也应该会把大户型的面积也测小了。但事实恰好相反,小户型‘缩水’了,大户型‘溢出’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职工分到的公租房卧室狭小,仅供铺一张床)

    职工们当即向农场上级主管部门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了“小户型面积‘缩水’,大户型面积‘溢出’”的怪事。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不久便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根据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知青家园小区现有最大户型面积为113.58平方米”,并且强调,“房屋面积由具备资质的测量单位测绘,有明确统一的测绘标准和依据,具备法律效力,且经规划部门复核备案,知青家园在设计阶段所出现的面积偏差属标准范围内。”

(8号楼某一单户局部内景)

    但是,建筑业内有关人士完全不认同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的答复。

    通常,住宅房屋面积大小有等级划分,各等级房屋面积的设计建造理论值与建后实测值之间有比较严格的“限差”控制数值,比如房屋面积是60平方米的,最大限差(正负)为0.98平方米,120平方米最大限差1.60平方米。

    换句话说,就算小户型面积不存在“缩水”问题,大户型面积“溢出”却是一个铁打的事实!据地方政府公布,知青家园7号楼和8号楼设计为110平方米的户型实际建筑面积达113.50平方米以上,“3.5平方米”的溢出,就远超出该户型设计与建造面积限差的最大允许值。

    随后,石门农场一位知情的干部查阅了7号楼、8号楼的建筑设计图纸,发现两栋楼的单户住宅投影面积至少在125平方米,而不是政府公布最大的一套建筑面积113.58平方米。

    石门农场一位王姓退休女职工讲述了一段奇遇:知青家园开工建造之初,有一天,王女士一家人去外面吃饭,邻桌的一位老人听说她们来自石门农场,就上来跟她们搭讪,先是问农场新房盖得怎么样了。交谈之中,那位老人对她们说,他也有一套新房在那个小区里。而让王女士一家更为惊讶的是,那位老人还知道他的新房是在7号楼或者8号楼。这位老人根本就不是农场的职工,而且这位老人自己也说他家里人没人在农场工作过,他儿子是在市政府里工作。

    于是,职工疯传,会不会是在知青家园刚开始设计和建造时,有人故意在小户型面积上动了手脚,“扣”出来用在建造那40套大户型,然后通过面积数值造假,把40套大户型房源掩藏在了知青家园内。

    那么到底又是什么人在弄虚作假呢?石门农场广大干部职工要求彻查的呼声渐高。但有关部门迟迟不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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