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豆瓣 B站、知乎、斗鱼、豆瓣:法院人未来应在哪里讲司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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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6 16:56:26

作者|何帆(最高人民法院)

模仿游戏亚历山大·德斯普拉特;伦敦交响乐团-模仿游戏(电影原声带)

大法官选修“必修课”

7月12日,贵阳,国家法院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培训班。

“看来不仅‘工具’的传播要更新,传播理念也要迭代升级。”听了两位媒体专家的讲座后,高院研究室主任朱华新和邹振东表达了自己的感受,然后问我:“你做微信这么久了,今天的课有没有启发?”

我回答说:“当然。参加过几个与评委表现保障相关的热点事件的讨论。当时我很纳闷,为什么法官受委屈的时候,我只看到法院的人“抱团取暖”,却听不到各方的团结。两位老师今天揭开了谜底:如果我们不能‘跳出球场去看球场’,我们只能‘自言自语’,甚至‘自娱自乐’。"

这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嘉鑫同志开始总结讲话。徐院长毫不避讳缺点,一开始就“揭盖子”,指出法院部分领导干部对媒体的认识存在“盲点”,操作上存在“误区”,认识上存在“缺点”。

比如有的同志坚持“防火防盗防记者”的错误观念,把舆论当成“险情”、“敌情”,只会“堵删”,结果适得其反;有的同志面临重大敏感冤情,“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行”,导致不起眼的“小案子”,无心的“小事件”,工作中的“小纰漏”演变成“一个法院出了问题,国家法院形象受损”...

谈完问题,再要。许主任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提高媒体素养作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他们不仅要了解媒体的前沿技术,走好网络群众路线,还要增强主动性和开放性的观念,掌握舆论的应对技巧,在国内外的大局中讲述好中国法治的故事。演讲赢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据了解,这个培训班的规格是“前所未有的”:从首席大法官到高等法院院长,所有法官都到场了,全国法院约7万人参加了视频培训。同时,这也是最高法院负责同志第一次提出“媒介素养”的概念。

新媒体时代的三种理解

所谓媒介素养,是指在不同情况下理解、回应、发布和使用媒体舆论的能力。其中,理解和应对能力属于第一层次,释放和运用能力属于第二层次。在许多国家,媒介素养教育不仅针对政府官员或公务员,还被引入到国家基础教育中。目标是培养人们的判断和思考能力,引导他们批判性地看待媒体信息,不带敌意,不盲从。

客观来说,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和技术援助,各级法院设立了发言人,加大了新媒体建设力度,具有“两个微端”的“司法新媒体矩阵”初步形成。很多法院领导都克服了“怕媒体”的心态,能够大方、从容、自信地与媒体打交道、交朋友。但是上述发展成就与媒介素养的形成还有一定的距离。

总的来说,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我们需要加强三个理解来确定媒体素养的必要课程。

首先,要认识到舆论赋予司法伦理的新内涵。传统的司法伦理是“法官除了判决就是无语”。意思:法官该说的道理,要在裁判文书中写清楚。况且多说无益,只会导致对错。

在以往的舆论环境下,秉持这种伦理是合理的,但在社交媒体时代,各种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已经覆盖了诉讼的全过程,没有院内院外,法院前厅背后,线上线下之分。一个截图,一个声音,一条微博,甚至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随便一句话,都有可能引起波澜。

一旦发生舆论、谣言、误读、断章取义、散布虚假信息、发出“嘈杂的声音”,你就不会在审前判决后给我们“沉默”空。这时候你要在该回应的时候积极回应,哪怕是“让子弹飞一会儿”,也要“保持一手好牌”,适时发出声音。

但是,敢发出声音,不等于乱发出声音。对于法院人员来说,媒介素养还包括对司法规则的认知和审判层面的功能。说到具体案件,有些案件判决前不能说,有些案件没有参加审判的领导干部不能说,有些案件上级法院也不能轻易表态。

正如邹振东教授所说,法官说的是“坐着”。面对各大舆论,话不多,但精准有力。说出来,一定要能解惑,能解决纠纷。如果你把汤抬高到不沸腾或者火上浇油,最好不要说出来。除了了解正能量如何传播,负面舆论如何发酵,有时候还得认真研究“舆论反转”这个经典案例,学会在关键时刻如何利用,甚至“以退为进”。

二是要认清现代科技重塑传播平台的新格局。我有个朋友,以前是发言人,现在是法院院长。她经常抱怨现在的舆论传播和十几年前有很大的不同。过去的沟通平台、渠道、周期都是具体可控的。他们无非就是报纸、电视、电台、BBS论坛。有时候他们会打招呼。如果你吃了一顿饭,你可以“把它抚平”。现在分解成几千个个体,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甚至是“几何分裂”的传播。你想找人。

事实上,在我们抱怨微博、微信打破“旧格局”,沾沾自喜于“两个微终端”建设的同时,传播平台的“裂变”和“重建”进程并没有停止。随着受众偏好的改变,舆论领域也在细分,微博和微信的“朋友圈”不再是“主战场”。遇到热点舆论,有人习惯去“知乎”问“大神”,有人一头扎进“豆瓣”的“话题广场”或“群”,有人跑到bilibili的“弹幕”里吐槽。这就像一场舞台表演。法院还在“搭台唱歌”,观众可能已经转向其他“剧场”了。

第三,要认清宣传部语言的新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也在发生变化,更加注重新知识、新视角和信息量,自然排斥“宣传式”和“说教式”。长期以来,很多法院习惯了一个新闻发布来称霸世界,但发布的内容总是“领先言论”,即使交给新媒体团队,也只能是标题“可爱”,版面“漂亮”。问了一些新媒体的边肖,他们也很无奈:“稿子的内容是经领导批准的。除了分词改标题,我们敢动一个字。”

另一方面,我们总说要讲“法治的故事”、“改革的故事”、“正义的故事”。怎样才能挖掘提炼出具有时代特色和法院特色的故事,才能保证我们的故事愿意被媒体推着走,被大众所喜爱?

有个记者曾对我说:“我不想听你那恶心又累的‘苦情剧’。那些评委当然可敬,但是各行各业都有这样的故事。我们的媒体无处不在,甚至我们也不能移动他们。怎么才能感动中国?你们法院每年有1000多万起案件。就算是‘千里挑一’,难道就找不到100个好故事吗?”

修必修课五学分

一门深奥的课程总是包含几个学分。在我看来,要确定媒体素养的必修课,你必须获得以下五个学分。

第一,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划和设定问题,取得好的“战略分数”。从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到主动设置话题,策划新闻焦点。例如,每当我们接受采访或发布新闻时,有些同志就担心自己会被媒体“断章取义”或“主题党”。但是换个角度,会不会是因为我们发布的信息过于专业,重点和亮点不够突出?还是新闻稿过于直白,迫使媒体制造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如果从一开始就强化“策划”的意识,在采访或稿件中标注出要提供的关键信息,借助“贴心小技巧”把背景知识和进展讲清楚,或者事先提炼出一些可能被媒体用作头条或导语的“金句”,效果会更好吗?

第二,从单向发声到面向受众、有针对性、有“战术点”。所谓受众导向,就是从“我想让你听的”到“你想让我说的”。无论是召开新闻发布会,还是发起专项宣传,都可以有足够的“同理心”。我们可以从媒体的需求出发,立足于新闻,提供更有价值、更有传导性的信息,有实例、有细节、有数据。另外,除了完成“规定动作”,还要学会“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在豆瓣、知乎平台上观察受众的口味、喜好、声音,精心设计信息推送策略。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现象。

第三,要从以自己的方式战斗,走向整体思维,合力,把握“协调点”。正如许主任所说,在实践中,一些法院缺乏联动意识,没有充分调动辖区内法院的宣传力量进行联动宣传,在重要节点上打自己的仗,严重影响了司法信息的传播和影响力。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在充分发挥自身特色的同时,能够在重大问题上统一声音,相互协调,形成规模效应和宣传声势。

第四,从两个微端来说,要适应新,适应变化,取好“装备点”。正如许主任在讲话中提到的,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学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媒体知识和新信息技术知识,掌握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前沿媒体技术,尽快成为这些新兴领域的“聪明人”。

一方面要加强官方微博和微信的运营管理。应有专人负责策划、审核、指导。如果你不能“外包”给一家公司,你就“放手”。平时会发一段和鸡汤“赚流量”。并将责任推给“临时工”;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跟上信息技术的新发展,以便“升级”我们手头的通信设备。

第五,要从宣传模式走向多元化展示,善于讲故事,取得好的“修辞分”。设备要升级,话语系统也要升级。这种“升级”意味着打破传统的“宣传模式”,准确地将有效的信息和感人的故事推给不同的受众。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精准推送”,并不是“量”的积累,而是“传播力”的到来,这才是传播的魅力和效果。

第一,给新媒体团队讲空,减少普通话的套话。在业务部门的配合下,以媒体和受众喜欢的形式“包装”信息。第二,阐述话语符合司法取向。不要以为叫几声“亲”,用几个字“牛逼的词院”就叫“接地气”,就能拉近你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想想春晚上过度使用的网络流行语“老梗儿”,就知道有多尴尬了。第三,走出传统的“伤心+苦涩”套路或“高大全”模式,既把《小城正义》这样的本土故事讲好,又引入审理大案要案和专业案件的“都市传奇”,让每一个法院人都能在角色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让审判和执行的跌宕起伏得到充分呈现,得到业内和业外的认可。

理想的司法文化传播

最后,让我们想象一下,当各级法院的媒体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的时候,未来会有怎样的理想图景:

有舆论,法院及时回应,理性发声;国家法院有同样的精神和支持;意见领袖化繁为简,消除疑虑,建立共识。

打开电视,各种“司法剧”或“法院剧”超越男女之爱,摒弃狗血情节,既展现了不同地区、不同审判层次的法官形象,也涵盖了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的各种话题。正当防卫的限度是什么?人工代孕合法吗?纵火案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吗?.....由专业编剧和法庭专家打磨的“剧本”,让多重观点在剧中得以充分展现,每一个案件故事都能成为“开放的法治课堂”。

点击“知乎”,既有法官开设的专栏,也有法官定期发布的不同话题的Live,以普及司法文化,传播新信息。

在bilibili,有法院人士做的TED演讲和FLASH视频,引起了全屏“弹幕”。

通过开通斗鱼、熊猫等直播平台,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法官的日常审判和执行情况,还可以在ABC电视上看到美国“网络名人祖父法官”弗兰克·卡普里奥(Frank Caprio)的“现场审判视频”,让大家看到中国资深法官是如何运用司法智慧解决难题的。

……

只要适应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把媒介素养必修课固定下来,相信上述情景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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