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网 情杀、男童器官被偷、迷奸网友……江苏6人网上散布谣言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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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网 情杀、男童器官被偷、迷奸网友……江苏6人网上散布谣言被拘

发布时间:2022-01-19 17:43:28

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了江苏省近期查处的6起网络传播谣言案件。网络资料

       6月26日,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了该省近期查处的6起网上散布谣言案件,6名造谣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7天不等的处罚。

该网站注意到,这6起谣言案件大多涉及谋杀案,有的是捏造谋杀案,有的是捏造盗走男生器官,有的威胁强奸女网友,有的谎称拆迁户割脖子自杀,还有的谎称幼儿园老师杀害学生。

       江苏警方提醒说,“逞一时口舌之快,留终身污点之名,制传谣言成本值得一算。”

由于谎称拆迁户割颈自杀,盐城谷被行政拘留5天

       6月12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查处一起利用微信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嫌疑人顾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经查,6月12日,南通市观音山一女业主因房租纠纷与房东发生纠纷。之后,她拿着水果刀自残。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她的生命没有危险。当日,谷某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多张照片,同时捏造书面信息,谎称有女子为抗拒拆迁,持刀割颈自杀,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微信编造“情杀案”,苏州周某被行政拘留7天

6月16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判处行政拘留7日。

       经查,周某经营的“汾湖社区”微信公众平台以吸引群众关注从中牟利为目的,先后于6月8日、6月14日在“汾湖社区”微信发布题为“北厍出现情杀案!事情众说纷纭!”“网报吴江男子桥上上吊自杀!有些恐怖”两条虚假信息,浏览量分别达19250次和19061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较坏影响。

在贴吧,我谎称老师杀了学生,盐城银某被行政拘留5天

       6月18日,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殷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经查,6月16日下午,为吸引网友关注,提高网络人气,尹某在百度响水吧发帖,谎称响水县镇一幼儿园教师杀害一名学生,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编造“男童器官被偷走”,南通宋某被行政拘留7天

6月20日,南通崇川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平台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犯罪嫌疑人宋被判处行政拘留7日。

       经查,6月18日,南通宋某为寻求刺激,编造“南通市光明新村走失的8岁男童的尸体已找到,身体里的器官被偷走,听说是新疆人干的”等虚假信息在网上散布,被其他网民大量转发,引发部分市民恐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较坏影响。

我们从警方那里得知,一名8岁的男孩在市区迷路,淹死在附近的一条河里,这是一起事故。

在贴吧扬言迷奸女网友,南京徐某被行政拘留5天

6月22日,根据网友举报,镇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润州分局查处一起在网络上威胁强奸女网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构成寻衅滋事,被判处行政拘留5日。

       经查,6月21日,南京徐某与上海女网友“毒姐”在镇江某酒店入住时,为引起网友关注、提高论坛等级,使用手机上网在百度贴吧“直播”与“毒姐”见面过程,编造含有对女网友“下药迷奸”等信息,致使大量网友围观,造成较坏影响。

在QQ空间传播“女生被杀”,连云港陈某被处罚

       6月24日晚,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行为人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因陈某未满18周岁且系初犯,不予执行拘留。

经查,6月20日晚,陈某通过其QQ空传播“女孩遇害”等虚假信息,被其他网友广泛转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本站从警方获悉,经尸体检验,初步结论为女童“格格”系生前溺水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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