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一居民回家路上捡到4只鸟,野生保护动物“黑冠鹃隼”!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桥头镇一居民回家路上捡到4只鸟,野生保护动物“黑冠鹃隼”!

发布时间:2020-07-31 10:18:22

4月26日晚上,桥头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桥头镇一小路边发现了四只野生鸟类,经森林公安确认,发现所拾获的四只鸟类为我国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冠鹃隼。

据拾获四只黑冠鹃隼的桥头镇新益村居民钟上排介绍,4月26日下午,他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这四只生命体征微弱的黑冠鹃隼,但他并没有见过这种鸟类,在仔细观察它们的外形及叫声后,钟上排判断它们可能是较为稀有的野生动物,因此便把它们带回家中。

捡回去之后我不知道它们吃什么,就在网上查,查到它们是二级保护动物,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我一个做律师的姐姐,她叫我报警,我想了下还是报警好点,我报警之后公安机关的人就来了,我就把它们交给警察。

钟上排

桥头镇新益村居民

在接报后,我市森林公安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观察及查阅资料后确定这四只鸟为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冠鹃隼,据森林公安介绍,这四只黑冠鹃隼皆为幼鸟,从多方面因素判断,它们在迁徙途中坠落的可能性比较大。

黑冠鹃隼,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分布在我国的四川、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等地,为鹰科鹃隼属的鸟类,是一种中型猛禽,栖居于丘陵、山地或平原森林,多在晨昏活动。主要以昆虫为食,也吃蜥蜴、蝙蝠、鼠类和蛙等小型脊椎动物。黑冠鹃隼常单独活动,有时也集3-5只的小群。目前,拾获的四只黑冠鹃隼已经移交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治中心进行救治。

英德市森林公安提醒广大群众,野生保护动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人非法收购、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话,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如果广大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发现有人收购或者买卖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周冠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英东派出所民警

▍来源:视听英德

欢迎分享转载 →桥头镇一居民回家路上捡到4只鸟,野生保护动物“黑冠鹃隼”!

Copyright © 2002-2020 鲁旭娱乐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25430号-1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