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鉴定 北京市工伤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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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鉴定 北京市工伤认定流程

发布时间:2020-08-30 01:41:2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北京工伤认定办法》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制定而成的,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确保工伤认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北京市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受理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工伤认定材料

认定材料申请表:《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其他材料:

工伤证明材料;

二寸照片1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特殊材料:

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须有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的24种情形及认定要点详情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伤害时由相应的应积极地进行治疗,来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然后应由相关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者的亲属,对工伤者的工伤情况进行相应的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因这类工伤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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