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大部制改革 郑新立:新一轮大部制改革重点应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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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大部制改革 郑新立:新一轮大部制改革重点应转变政府职能

发布时间:2020-12-27 09:44:48

中新网2月24日电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即将召开,新一轮“大系统改革”即将拉开帷幕。所谓“大部门制”,又称大部门制,是指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政府机构进行整合,以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责重叠,从而提高政府效率。很多人预计,“大系统改革”不是简单的部门数量增减,而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运行约束。那么,与上一轮“大部制改革”相比,本轮改革有哪些亮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执行副总裁郑新立对此发表了独家评论。

郑新立: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大部门制”改革,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这个要求。设立政府部门和机构是一种形式。本质上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真正把管理职能集中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这就是改革的本质。

近年来,政府加强了在食品监管、改善民生和交通运输方面的职能。此外,我们整合了航运空、铁路、公路、航运、水运、管道五种运输方式,建立了综合运输体系,要求很强。

我觉得这次改革不可能合并大部门,因为上次改革很多部门都被取消合并了,所以我觉得这次改革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

有学者建议,政府应重新建立一个类似于过去国家体改委的实质性改革协调机构,牵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郑新立同意这一观点。

郑新立:1993年,我们召开了十四届三中全会,就建立市场经济的几个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的来说,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和基本框架的形成已经有20年了,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能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机制。此外,改善民生还需要支持各方面的改革,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没有一个独立、全面的协调机构,就很难制定出科学、周密的计划,推动改革的实施。

事先已经证明,依靠各部门进行部门改革是不成功的,因为部门有一定的局限性,部门的改革必须放在国民经济的大局中间来研究,所以现在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改革协调机构。

评论员简介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曾在原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计委工作,曾任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秘书长、发言人。2009年5月,曾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的起草工作。长期从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在规划和投资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中长期发展政策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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