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绵 这个组织部长落马通报现新词:长期隐匿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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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绵 这个组织部长落马通报现新词:长期隐匿行踪

发布时间:2020-12-27 17:10:01

据黑龙江省纪委报道: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原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富民严重违纪一事立案审查。长安街区长APP在胡富民的举报中发现了一个特别的说法:长期藏匿行踪,离开组织。

之前查处的案件表明,领导干部不愿意向组织“披露”,没有组织,孤军奋战,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和监督,这往往是问题的前兆。

向组织请示、如实汇报情况,是党内重要的政治纪律和规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制定和修改了许多法律法规,都要求实行报告制度。《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程序向组织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场所时,必须提前询问组织。报告。”

《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要求,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按规定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及时汇报重大个人和家庭情况,离开岗位或工作场所要提前请示汇报。

近几年查处的案件表明,领导干部家属子女长期不出国报道,重大家庭变故不报道,身边人不报道重大事件。更何况,比如胡富民,隐藏行踪,没有消息。他不知道人们去哪里或做什么。

胡富民1952年6月出生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曾任肇州县长、克东县长、讷河市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

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发表过很多文章。早在1997年,他任克东县委书记时,就发表了一篇题为《根除水土流失,发展农村经济》的文章。他的两篇论文还被列入全国各市县书记发表的优秀论文。

胡富民在讷河时,在政法干部大会、全市老干部大会等各种场合公开声明:“我上任以来,从来没有卖过官。现在不行,过去不行,将来也不行。如果有人发现我卖了官,请向上级报告,欢迎大家监督……”

据媒体报道,一位副处级干部听说胡富民是克东县人,就找到了克东的朋友,让他“联系”。但答案是,“你还是不明白,胡不是那种人。如果你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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