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璿 王羲之妻郗璿墓识真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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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璿 王羲之妻郗璿墓识真伪考

发布时间:2022-01-06 15:53:58

《世说新语》记载有“书圣”王羲之袒腹东床,被太尉郗鉴选为“东床快婿”的故事。郗家千金、后成为王羲之妻的郗璿也是一位书法家。2016年7月,上海图书馆受赠入藏王羲之之妻郗璿“墓识”拓本。今从历史文献角度对《郗璿墓识》详加考辨,论证其真实性,并在此基础上试探王羲之的生年、郗璿的卒年、王羲之夭折的长子、王羲之几个儿子的婚配情况等问题。

王羲之妻墓知识

西晋永嘉初年石鼓墓志

2016年7月,上海图书馆受赠入藏王羲之之妻郗璿“墓识”拓本。

自绍兴会稽金石博物馆的张晓容先生在其收藏中发表王羲之夫人“墓识”原石以来,曾一度引起学术界、书法界和书史爱好者的热烈讨论。在目前可以看到的文章中,对其真实性有两种不同的态度。

张笑荣先生说:多数专家认定墓志“毋庸置疑”,墓志内容几乎不可能由后人或者现代人去“想象杜撰”,书法水平非同凡响,在器物和污垢之间,并没有发现任何“现代黏结物”的痕迹。

浙江中医学院的林干良先生也充分肯定了墓葬知识的真实性,认为墓葬知识解决了王羲之出生年份的历史疑惑和儿子笔迹中没有“伯”的疑问。

临沂师范学院教授王汝涛先生则认为,“从两晋墓志文的结构来看,《郗氏墓识》既不合乎各类传世墓志的规格,其独成一格之处又不大合理。全篇没有墓主的名字,除了全篇都是人名以外,没有一字涉及墓主生平。结合碑文的多处记事疏失论之,不像东晋时人写的,赝作的可能性很大”。

首都师范大学的王福全先生认为有“墓之父郗鉴不应缺”等十大疑点。他推断这个墓不是东晋的人刻的,隋朝立碑的可能性很大。

另据王福权文注2,王玉池先生在《王羲之之妻郗璿墓碑疑为伪作》一文中着重论述了郗璿年龄与《世说新语》等书不合这一观点。

鉴于“墓识”涉及中国古代独特的“书法家”王羲之,而习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女书法家,其价值有别于一般墓葬。我暗暗想,张晓容先生提到的考古专家的观点可以分开来讨论。王汝涛先生的文章中有许多真知灼见,但他的基本观点并不一致。王福全先生的推论可能值得一提。现从历史文献的角度,对《Xi墓》的形态特征、内容可信度、用词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并回应质疑,以期在学术界有所建树。

一、由《郗璿墓识》的形态特征论述其真实性

对《墓志》持否定或怀疑态度的学者,以王汝涛先生为代表,首先认为这部墓志的形式不符合当时墓志的规定。这是一个基本问题。如果这块墓碑不能是东晋的,那就无从谈起它的内容。但在我看来,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王先生认为如《郗璿墓识》这样横宽大于高低的碑是前此无例的。

的确,就我所见,原石的宽度大于高度,但与“墓识”时代的墓碑、拓片相似,如西晋的《石鼓墓志》、东晋的王先生提到的《王行芝夫妇宋墓志》、东晋的《王建枝墓志》、南宋的王先生提到的墓志。王先生的这个断言很难成立。

第二,王汝涛先生认为,“这件石刻称作墓识,传世石刻中为仅见。因此,从刻石名称看,《郗璿墓识》与同一时代墓中刻石并不同步,是真是赝,令人不无怀疑”。

根据研究,前人认为“墓识”是墓志的一个例证。徐青干学《读礼与考》卷99专论“墓识”,引王铭引“墓明例”:

墓识

《墓铭举例》:宋陈瓘《尚书曾公墓识》,叙所历官而不书行治,无他辞,唯结以“某官陈某叙次”一语,题书“墓识”,又一例也。

“以墓志为例”:宋的《尚书·曾墓志识》,述官而不述书,无字,仅以“一官述时”一语作结,题书《墓志识》,又举一例。

东晋咸康六至七年夫妇宋墓志

则是宋朝人犹存“墓识”一体,止叙墓主历官。又朱熹《跋杨遵道遗文》曰:

第一位先生品尝了杨公尊道墓,并写下了他的论点大纲,极其精炼。并说他的一生就是几百篇文章,只剩下几只耳朵。到目前为止,Xi每伏特的读数都被收集起来了,他痛恨自己遗产的流失,他的幸存者看不到这一点。最近在将乐登陀得到这本书的人,而得到公孙陀的人,都跃跃欲试,喜出望外。但是里面只有五六篇文章,如果庄周的语言不再被看到,就会被视为知识的流失和死亡。

“识”字与“志”字通,然“墓识”二字连用,则应为朱熹之父的原文,亦显为承前人而用之。

宋代以后,仍然使用“墓识”的例子。清碧园《左山石头记》;

东晋太和六年——西安二年王建枝墓志

宋明代墓志铭

葢荣妻许氏墓碑,天歴元年九月立,并额,俱正书,碑高五尺,广二尺,在济宁州晋阳山西北道旁。右碑未见拓本,据朱朗斋所录载之,额题大元二字,横列径五寸,中刻墓识四行,字径五寸,右边书人衔名一行,左边立石衔名及年月二行。

清代赵怀玉《一声斋记》卷十九有屈赵汝仁墓碑文,但清代仍有人写墓志铭题“墓识”。

今日所可见之与《郗璿墓识》同时代的墓碑实物,如上举东晋咸康七年《王兴之及妻宋和之墓志》,原碑实无标题,开首在说明了墓主名讳、历官、卒年、葬年等后云,“故刻石为识,臧之于墓”, 正是“墓识”的意思。东晋咸安二年《王建之墓志》,原无题,碑首在交代墓主情况后,亦云“故刻石为识”。与《郗璿墓识》开首的“晋前右将军会稽内史王府君夫人高平金乡都乡囗平里郗氏之墓识”是相似的。王汝涛先生认为“故刻石为识”之类的句子与“自称墓识”还是有不同,然仅据此一点就能断言《郗璿墓识》是假的吗?何况上文已经引用前人以“墓识”为墓志铭的一种,且宋元清历代均仍有使用实例,已足以说明问题了。

第三,王如涛先生认为“这座纪念碑的内容非常独特。除了前面两行介绍墓主人,后面两行介绍墓主人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其他18行都是和墓主人有关的人,有点不伦不类”。

王先生“不伦不类”的断语,似失之轻率。宋马光祖《建康志》:

宋宗之母郑夫人墓在秣陵。

考证:皇佑中金陵发一墓,有石志,乃宋宗悫母夫人墓,有志无铭,不着书撰人名氏,其后云:“谨牒子孙男女名位、婚嫁如左。”盖一时之制也。

据其描述,刘松宗妻子墓的石刻记载与《墓识》相似,被宋代人视为“临制”。除了开头和结尾,《姚曦墓》的整个写作格式介绍了墓主人的丈夫、八个儿子、一个女儿、祖父的姓氏、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和两个弟弟的名字和婚姻。符合现行制度。

除了上引传世文献以外,众多的出土资料更可证明这是符合当时的风尚的。

陈爽先生新著《从出土墓志看中世纪家谱研究》将此类墓志或其中一部分归为家谱。他认为,晋南北朝时期出土的大量墓志铭表明,单独描述墓主家族谱系的书写风格并不是一两个案例,而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墓志铭风格。在他总结的这类墓志铭的风格中,有一种是“几乎整个墓志铭都记载了家族谱系,……主要集中在东晋”。

陈先生还认为,东晋墓葬大多十分简陋,墓志内容也十分简略,这与当时碑禁较严,且侨寄江南的中州士族时刻心存收复中原、回归故土的企盼,权把建康当作假葬之地有关。从东晋出土墓志的墓主身份来看,绝大部分为南来之北方流寓贵族,他们使用粗简的“假葬”墓志,为日后“归葬祖茔”以做标示的心理甚为明显,因而摈弃了铭颂等华丽的文体,保留了古朴简约的谱牒。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妻子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去世了的高级学者和学者王力可·西芝,只写了这样一个记录式的现实主义坟墓。

陈书《古谱辑存》第二章《出土墓志所见中古谱牒辑存》第二节《东晋谱牒》更具体地描述说:

《东晋墓志一》的特点是,虽然墓志形式不同,但人物数量不同,家族谱系占很大比例。很多墓葬属于“假葬”或“粗葬”,墓志铭没有碑文或铭文,几乎整个墓葬都是谱系记述。杜南高门被迫抛弃了宋明等华丽的文体,而是保留了简单的家谱,如文桥墓志铭、石闻墓志铭,虽只有几百字,但都是家谱记载;《谢公墓志》虽为砖体,但用了500多字来描述谱系。

陈爽此节共辑录了七方墓志,现谨录数方,以作对照。

文桥墓志铭:

祖济南太守恭,字仲让。夫人太原

郭。

父河东太守襜,字少卿。夫人颍川

陈,清河夫人崔氏。

使持节、侍中、大将军、始安忠武公

太原市祁县杜翔仁义里文桥,

字泰真年卌二。夫人高平李氏。夫

人王。庐江何太太,放松

之,字宏祖。息式之,字穆祖。息女胆。

不关注女人。

《王兴之及其妻宋和之墓志》:

你怕它,言语幼稚丑陋,你将来也是

沂都乡南仁里,征西大将

军,军,江西令。三十一春秋。

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

2007年7月26日下葬

丹杨建康之白石,于先考

三七长时,尚书左普摄,特

进、卫将军、都亭肃侯墓之

向左。所以,刻石头是知识,而藏在坟墓里。

长子闽之, 女字稚容。

如果你有第二个孩子,你就会有第二个孩子。

次子咸之。

二儿子预测到了。

命妇西河界休都乡吉迁

的,名字和它一样,字泰赢了。春天

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

日本人在这个月的第22天死去并被埋葬在一起。

于君柩之右。

父亲的哲学,世界这个词,使得节日,散骑

常侍、都督泰梁二州诸军

东西,冠军将军,凉州刺史,野

王公。

弟,字兴祖,袭王

公。

王如涛先生说,《Xi之墓》等内容格式只能在当时的碑阴中看到,但王行芝夫妇的碑、碑阳、碑阴的格式都是一样的。金石学研究领域的朋友提供的新出土的西晋太康时期墓志,也具有谱系学特征。

《温式之》墓志也是如此,文长不录。

这些墓志铭的线条和叙述顺序大致相同,说明《墓之识》不仅“不伦不类”,而且符合当时的规范。当然,东晋的墓志铭也是如此。根据墓主人所处的时期、地域乃至家庭的不同,同一种墓碑的内容和形式总会有一些差异,但不能因为某些差异而完全否定。

《郗璿墓识》作为谱牒式墓识是成立的。至于是否尚有另一方叙其生平之墓志铭存在,就有待将来考古新发现了。

其次,从《Xi墓知识》的内容来探讨资料的可信度和珍贵性

《郗璿墓识》全文仅485字,而内涵非常丰富。王汝涛等先生认为其间有诸多疑点甚至错误之处,今谨分几个问题予以考辨。

1.右将军和右军将军

王汝涛先生说:“《墓识》的第一行与第二行,对王羲之均称之为右将军,比《晋书·王羲之传》记他为右军将军高了一个官品,有人据此《墓识》考证应是《晋书》所记错误。又据《晋书》,江虨为会稽内史,右军将军,《墓识》也写作右将军。谁对谁错呢?笔者以为《墓识》上的两个右将军都错了。”

在这个问题上,吴大新先生有一部关于“王右军”的专著——王羲之是“右将军”还是“右将军”?右将军的官职是什么,右将军和右将军有什么区别,王羲之是“右将军”还是“右将军”,右将军和右将军的混淆是如何造成的通过分析唐修《晋书》之前各种文献中对王羲之官职的记载,结合东晋的官阶,看王羲之的正史, 认为王羲之被任命为“右将军”而非“右军将军”,而右将军和惠济之的内史与普通县令不同。

吴先生罗列了唐以前十来种有关记录, 然后总结说:

一般来说,西晋永嘉初年的石鼓墓志铭,在唐代以前都是“右将军”。唐朝以后,当金淑的正史问世时,“民意统一”,更多的人是“右将军”。很不解,的“总编辑”是方,但根据的《法》,在鉴定“邵毅书,一卷,四帖”时,仍是“将军必查内史”,后记部名单中有方!虽然唐以后“右将军”寥寥无几,但可以注意到,当宋人桑世昌的《兰亭考》详细列出兰亭会42名会员名单时,第一个似乎是“右将军会记载王羲之的内史”。

从现有文献来看,断王羲之为“右将军”似较正确。六朝人记载王羲之官位的《王氏谱》《献之别传》《采古今能书人名》及《文字志》中,只有《文字志》作“右军将军”。《文字志》讲的是书法,并非专门的人物传记,而且误将右军父王旷之“旷”写为“矿”,似不够严谨。《王氏谱》是专门的人物志,故可信度较大。

作者还可以举出一些足以说明问题的记录:

宋陈思《书苑菁华》卷四:“晋右将军、会稽内史、赠金紫光禄大夫、琅琊王羲之字逸少书一卷四帖。贞观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臣蔡撝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申国公臣士廉,特进郑国公臣徵。”这是唐魏徵等在王羲之书帖上的题名。同上卷十三:宋米芾《宝晋英光集》卷七《跋王右军帖》:“右晋金紫光禄大夫、右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字逸少王略帖八十一字。”米芾的跋应该是有所本的。

清倪韬《六艺之一》卷124:“唐代在虞世南刻孔庙碑。庙碑是于永兴的得意之作。四年观之,碑成,入墨书,王授右将军取内史。”王庆杰《续朱琳在秘堂》卷六:《宋·王拓·西志·道德经》。【此图】宋拓本有21副图,每副长7寸,宽3寸。楷书《道德经》第一部分没有记载,第一个书名是《王羲之金佑君书八分》。该书由双龙印刷,后面是“宣和”,最后是“右将军将查内史”。

以上这些材料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王羲之的自称、自署、其印章中的文字及王羲之所佩黄银印上的文字,这些文字都无一例外地写作“右将军”。只要这些材料不是伪造的,那么王羲之曾任右将军就是事实。

吴先生还从王羲之的正史和金代的官制产品体系进行了详细的考证:

纵观王羲之一生,先后曾任十职,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已为四品,护军将军为三品,右将军仍为三品,右将军、会稽内史仍为三品。问题的焦点在于,王羲之若为右军将军,则与前官、死后赠官难相衔接。第一,王羲之从三品的护军将军出任三品的右将军会稽内史,只不过从京官外放为地方官,完全正常。而如果是“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就降为四品了,这种安排不大可能。第二,《晋书》本传称,王羲之“年五十九卒,赠金紫光禄大夫”,金紫即金章紫绶。《晋书·职官志》云:“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缓者,品秩第二。”一般而言,魏晋优礼大臣,死时赠官只“晋”一级。因此,二品的赠官只能给三品的右将军,不能给四品的右军将军。第三,两晋门阀,子承父位。王羲之长子玄之早卒,次子王凝之沾了父亲的光,他的最后官职是“左将军、会稽内史”。左将军与右将军是同一系列、同一品位的。这样,王羲之“右将军”与王凝之“左将军”也合上了。

现在我们来读一读王羲之自己写的《江诗序》:“……右将军司马太原孙成功等二十六人,作诗如左。..... "孙成功就是孙同,官方的“右将军司马”,而这个“右将军”就是王羲之本人!王羲之应该是右将军。

吴先生行文至此有些激动,他显然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了。

但是“右军将军”发生的很早,除了历史文献,出土文献也有发现。晋代艺兮为谢丘三年所作的墓志铭《右军将军祖希之与惠姬内史》,距离xi之死只有40年,所以为什么会发生,可以深入探讨。

王汝涛先生认为作“右将军”错了的几个理由,第一是“考《晋书》虽晚出,《王羲之传》是唐太宗亲自为之写《传赞》的,当不误”。此点难以成立。为什么唐太宗写了《传赞》就不会错了呢?第二是“《世说新语》成书于刘宋时,书中却屡称王羲之为王右军”。“右军”不等于“右军将军”,也难以成立。第三,“《言语》篇刘注引《文字志》亦言任右军将军”。前文已作分析,文献中称王羲之为“右军将军”者确实有,但有可能是错的。第四,“至于称之为右将军,始见之于刘注所引的《王氏谱》,此谱成书晚于《世说》本书。似乎将右将军与右军将军合二为一,在齐梁之间”。也不是理由。

因此,在《墓识》中写王羲之作为右将军的官职并没有错。相反,随着《墓识》真实性的进一步验证,将成为王羲之是“右将军”而非“右军将军”的有力证据。

2.“都乡”问题

《Xi墓识》前四行介绍Xi家族和王羲之籍贯时,有“杜翔”二字。“杜翔”的解释是什么?

清顾炎武《日知录》都乡:

吉谷陆宋妻墓志铭:聂阳县安中里人。云在杜翔秣陵县石泉。都城制度在以前的历史中是没有的。按首府乡算,也就是现在的方香是盖的。汉太守孟玉尧庙碑,属都乡高相。

“都乡”,出土墓志所见多有,顾氏谓“即今之坊厢”,是否正确,有疑。

西南大学博士黄敏综合各种说法:

要说同名异地,最多者莫过于“都乡”。从众多材料知基本上每个县都有一个都乡,且是县治所在,这种同名异地是行政政策实施过程中强加于地理名称的体现。出土文献中都乡的记录是最多的,尤其是三国吴简和墓志,三国吴简主要是长沙国的情况,墓志涉及的都乡遍及各个朝代、郡县,传世文献都乡记载并不多。

关于杜翔指的是什么,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每日知识录·杜翔》说:“杜翔的制度在以前的历史中是没有记载的。按,杜翔盖也是今天的四方车。”陈阳认为,“所有的乡镇,当他们附属于靠近地面的城市时,都会谈到乡镇”。《汉书新证》说:“西汉中前期,各郡最重视杜翔、都廷制度。杜翔是第一个镇区,都亭是第一个亭子。”邱锡贵先生认为“县衙所在的乡镇古代叫杜翔”,侯旭东认为“按一般惯例,镇所在的乡镇叫‘杜翔’”,高世民认为杜翔的意思不准确,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乡镇。

窃以为裘先生的说法是比较准确的,都乡是县治所在之乡。

3.王羲之的“五十六年”问题

正如本文在第一部分详细分析的,按照东晋时流行的谱牒式墓志的做法,墓主如为男性,则可在标题下先列其夫人,同样,如墓主为女性,当然应该先列出其丈夫,故《郗璿墓识》在标题下即先列出尚在世的王羲之:“前右将军、会稽内史,琅耶临沂都乡南仁里,讳羲之,字逸少,年五十六。”

王汝涛先生一方面说“年五十六”是多余的,另一方面又说:“升平二年核实王羲之五十六岁是非常容易的,而习和他的七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当时是不容易核实的。写这四个字完全没有必要,还是作者有意识地证明王羲之生于公元303年,专门写的?”

按照王先生的意思,此点造假并不难。

笔者认为冗余不是多余,这是从墓碑的书写规律来说的。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详细讨论过了。既然《墓中之墓》符合当时的规定,那么每一座碑在书写时都有一些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一点就不再讨论了。

但升平二年五十六岁,明白地揭示了王羲之生于晋太安二年,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关于王羲之的生卒年,在学术界存在多种观点,至今未作定论。

权威大型综合词典《辞海》中的文章《王羲之》指出,生卒年为公元321-379年,一个是公元303-361年,一个是公元307-365年。显然主要是321-379。不同版本的语文教材观点不一。关于王羲之的生卒年有三种以上的说法。孙将的女性史概括为五种,另外两种是公元303-379年和公元306-364年。这五种说法得到了学者和某些理论的支持。

据孙女史文,公元321-379年说出自清代着名学者钱大昕,余嘉锡先生已考证其不足据。《十七帖》中王羲之说“年政七十”,自己“年垂耳顺”。若依321年说,羲之59岁时已是公元379年,此时周抚已死14年了,何来“年政七十”之说?又《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罗时叙先生撰文考证,杜弘治死于公元321年,若此年王羲之刚生,何得见之而叹?

公元306年和公元307年出生的理论不仅证据单薄,而且经不起推敲。

王羲之生于公元303年,《郗璿墓识》的出世,已可为关于王羲之生年的争议画上句号。

4.王羲之的七子八子问题

《郗璿墓识》在列出丈夫王羲之以后,理所应当列其子女。根据王羲之自叙及史料记载,王羲之有七子一女,但《墓识》多了一个“长子”,于是王汝涛先生说:“论起资料的可信程度来,王羲之书信乃是第一手材料,《十七帖》与《晋书》本传都说王羲之有七子,足以证明《墓识》上在王玄之之前增加了一个长子为不可信。”

“我有七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论王羲之的《十七帖》

但《郗璿墓识》如系造假,为什么要造一个没有史料记载的“长子”出来,授人以柄呢?且《墓识》“长子”下没有写上名字及其他情况,显为很小就夭折的一个儿子,王羲之后来育成七子一女,不再提已夭折的儿子,是很正常的。

林干良先生王羲之夫人李墓简介:

论到子女,文中第五行仅“长子”两字,连名也未取。近代以前,新生儿的死亡率很高。难产出来的死婴以外又有脐带风等。估计这个“长子”虽尚未赐名,但既生下来了,也不能不算,故保留了“伯”的地位。之前知道的王羲之长子玄之,字仲思;二子凝之,字叔平。向来学者对此感到不解,因为他违背了中国人兄弟排行所规定的伯、仲、叔、季的原则。今从《郗氏墓识》,则以上两个疑点即可迎刃而解了。

王羲之死去的长子,如“伯某”、次子仲嗣、三子叔平、四子季文、二叔季等,都已经用光了,所以这五个字年轻而现成,他们巧妙地用上了与“季”意相同的“年轻”二字。然而,接下来的六个儿子,七个儿子和八个儿子出生了,他们只能分别开始另一个序列。王羲之和Xi生了八个儿子,煞费苦心地选名字。

王福权先生另有一解:

在今天的许多王氏宗谱中,都有王玄之字的记载,刘先生也认为王玄之是。是否可信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然而,如果王玄之是袁波的长子,那么墓志铭仍然是错误的。因为一般认为王凝之的蜀平二字可以确定,很可能是王羲之的次子死了,而不是他的长子。按照箕子大叔的排名,“七子一女”不靠谱。笔者认为是立场不同造成的。王羲之说的“我有七子一女”应该理解为存在,即生存能力可以看作“存在”。如果他的第二个儿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当他告诉人们他的孩子的婚姻状况时,他自然不会把早逝的儿子计算在内。但是我们考证的时候,我们的立场和当时的王羲之是不一样的。不管他是否活着,我们都强调客观存在。

可备一说。

但几十年后,王羲之的长子被人遗忘了。《世说新语·品藻》;

桓玄为太傅,大会,朝臣毕集。坐裁竟,问王桢之曰:“我何如卿第七叔?”【注:《王氏谱》曰:桢之字公干,琅邪人,徽之子,历侍中、大司马长史。弟七叔,献之也。】于时宾客为之咽气。王徐徐答曰:“亡叔是一时之标,公是千载之英。”一坐欢然。

王献之被称为七叔,这是神秘的命令。

《郗璿墓识》中的“长子”二字,为王羲之研究增添了重要材料。

5.王羲之儿子的名字和婚姻

除了长子以外,王羲之的其余七子在《郗璿墓识》中均有名字,其中除献之外,又均有婚配情况。上文已述及,七子的名字,符合古代取名的规则,据王汝涛先生梳理,凝之、肃之、徽之、操之、献之的名字及玄之之名,可见于《晋书》和《世说新语》,涣之之名,见于《二嫂》帖等。关于涣之,笔者还可以举出一条出土资料作补证,《谢球墓志》:“球妻琅瑘王德光,祖羲之,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父涣之,海盐令。”

宣的《钟思》和桓的《文姬》这两个字,在传世的史书中是没有的。

刘茂辰先生《王羲之的妻子儿孙考索》据《王氏宗谱》谓玄之字伯远,配庐江何氏,无子,以凝之长子蕴为嗣,且进一步推论羲之书帖中多次提到的“远”这个人就是玄之,王珣《伯远帖》中的伯远也是玄之。似难以令人信服。王福权先生说:“有学者认为王玄之字伯远,因而认为伯远就是王玄之。笔者曾经想过这个观点,如果延续下去推理,历史记载王玄之早卒,他曾经参加过353年的兰亭雅集,之后再无记载,即使王玄之在王羲之时去世,那么王珣写此帖时才12岁,这么小应该是写不出来那样的笔力的。所以,‘伯远’不可能是王玄之。”刘茂辰先生又引《宗谱》谓涣之字淳之,与取名字的规则不符,亦恐难取信。

《墓识》所列王羲之的八个儿子中,除长子和幼子外,其他六个儿子的婚姻和姻亲都有记载。除了宁,其他五个儿子的婚史都没有明确的文字,这是独一无二的资料。这些数据大多可以在现有的传世和出土文献中得到证实。一个一个看。

《郗璿墓识》:“次子玄之,字仲思,妻囗阳范氏,父讳汪,字玄平,吏部尚书。”

《晋书》有云:“字宣平,雍州刺史之孙。父亲是孩子,跳蚤是棋子。王绍既孤独又贫穷。他六岁时过了河,依靠于的家庭。荆州刺史王成见了,奇怪地说:‘凡提拔范家的,必是儿子。’”后由吏部尚书写无吏部尚书,桓温北伐后,于六十五年去世。还有《晋书·好官传》《樊建·字延昌,南阳人》,以及《世说新语·排调》刘传引《王凡别传》,说:“王耔宣平,杨颖人。左将军的孙子,少有不凡的志向,敏感而博学,以经学见长。户部尚书兼徐州、漳州刺史。“这里写着‘官方大臣’。至于“杨颖”,清代吴的《笔记》《荀议·颍川人》注:《文选·小扬州荐士》引臧的《笔记》为人。案例:《地理志》颍川县有颍阴,但无杨颖,而阳字是阴之误。这本传记失去了这个县的名字。”《世说新语》另一处引《王氏谱》曰:“王娶之女于郡,姓魏,即也。”范所在的县希望效仿《晋书》和《王氏谱》,但珍惜“顺”字不能认。《世说新语》《左将军之孙略》《略》,按“”应视为“易”,其盖形密错。王凡写了《国际象棋》。《王凡纪》有十卷。

《郗璿墓识》:“次子凝之,字叔平,妻陈国谢氏,父讳弈,字无弈,使持节、安西将军、豫州刺史。”

这件事传世的记载很多,出土文献也能证明。谢公墓志铭:长谷为讳,字为江,适,兼江州刺史。

王汝涛先生说,“这一年谢弈已经死去,当于其官职前加一‘故’字”。按谢弈固然卒于升平二年,《晋书》帝纪:“秋八月,安西将军谢奕卒。”但郗璿卒在四月,其时谢弈尚存,怎么能加“故”字?

《知人墓》:“次子欲言又止,字文姬,妻颍川陈,父欲言又止,而字林道使他执节,保家卫国将军,与淮南内史。”

《世说新语·品藻》注引《陈逵别传》曰:“逵字林道,颍川许昌人,祖淮,太尉,父畛,光禄大夫。逵少有干,以清敏立名,袭封广陵公,黄门郎、西中郎将,领梁、淮南二郡太守。”郡望、名字同,历官不同,王汝涛先生以《墓识》误,未作论证。又王先生说“淮南内史”之“内”字系“刺”字之误,不知有何依据,“内史”自是一种官名,且“淮南内史”《晋书》中亦多有,为何一定要作“刺史”?

《墓中之墓》:“次子默,字幼恭,妻陈国银,父恐字源,使节,中国军将军,扬州刺史。”

王汝涛认为:官职中使持节应作假节。《晋书》本传有“于是以浩为中军将军、假节、都督扬豫徐兖青五州军事”, 未载“使持节”,待考。

王汝韬先生和王福全先生都认为殷浩是在升平二年被革职为民而死的,官职应以第一、三排王羲之为例,加“前”或“理”字。这充其量只能说明这本书的风格不够严谨。

《郗璿墓识》:“次子徽之,字子猷,妻汝南梅氏,父讳籍,字项羽,荧阳太守。”

王如涛先生说:“梅的回族公公没有考,但梅家确实存在于汝南县”。

今按《世说新语·方正》“梅颐尝有惠于陶公”条注引《晋诸公赞》:“颐字公真,汝南西平人。”又为一证。“荧阳”似当作“荥阳”,然王汝涛先生认为“荥”写作“荧”是当时的习惯。

《墓识》:“次子操之,字重,妻急阳江,父怯,字玄妙,权尴尬,内史收。”

《世说新语·方正》:

姜的仆人开枪打死了杨贵妃,国王的宰相叫人一起下棋。王手尝不到二话,欲与陶交锋,姜不下。王说:“你为什么不能?”姜说:“恐怕不行吧?”【注:的《晋纪》说:“是个神秘人物,而陈为人知名,学识渊博,擅长打游戏,居中兴之首。累了,尚书丢下仆从,去射杀护军将军。”】有嘉宾说:“这小戏不邪恶。”王旭举首先说:“围棋不是今年唯一赢的。”【注:的《棋谱》说:“李和是第一棋品和第五指导。”】

《世说新语》以其郡望为陈留,《墓识》则作济阳。王汝涛先生说,“《晋书》写江虨为陈留圉人,《墓识》写作济阳人,有见识,因为晋代的陈留国只有济阳,而无圉县了”。按西晋惠帝以前,陈留、济阳不分治,其后晋惠帝分陈留郡东部一部分为济阳国,东晋改国为郡。故两者并不矛盾。其官职无考。有《护军将军江虨集》五卷录一卷。

然而,王先生说,西河诸子的婚姻之家只有两个候选人,但《墓识》的数量增加到了六个。增加的数字是否可信是候选人。引用刘先生根据《王氏族谱》和《金亭王氏族谱》所作文献,曹植所娶何氏,乃司空何逊之孙女。它不同于“Xi墓知识”。

6.王羲之女儿问题

在他的八个儿子之后,《云曦之墓》列出了他女儿的情况:女适南阳常陆,字序元,福郡将军,父远亲,字子,将军,内史必收。

此与《世说新语·品藻》注所记相合:

桓玄问刘泰昌:“我为什么要感谢太傅?”【注:《刘瑾》说:人,南阳人,祖雅人,父常,常娶王羲之之女,生晋。金才华横溢,他的历史太清晰了。】刘回答:“大众高度太深。”他又说:“汝贤叔为何恭敬?”答:“梨、橘子、柚子各有美。”【注:《庄子》说:“梨橘柚,与其味相反,可用在口中。”】

王福权先生说,《墓识》及儿子亲家,均用“讳”字,而此处没有,是极低级脱文现象。笔者以为,《墓识》体例不严,容或有之,谓为“极低级”,过矣。

王如涛先生说:“来研究王羲之女儿信息的人不多。鲁在清代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在《王右军年谱》中引用《世说新语》中的刘筱来标注桓玄与刘瑾的对话:刘瑾,生于南阳,祖籍辽远,祖籍昌。常娶了王羲之的女儿,生下了金。至于喜之女的名字,鲁并未考证。”关于王羲之女儿婆家的线索虽然不难找到,但刘夏、常陆的籍贯、人物、官职都在《墓识》中有所展现,别处未见,增添了珍贵的材料。

王先生考证羲之女名孟姜,“因而思索,鲁一同……不知羲之的女儿字孟姜,情有可原,但《郗氏墓识》的撰文者,定然熟悉王羲之全家的事,竟然不能如七子一样写出孟姜的名字来,这又不能不令人怀疑《墓识》并非东晋时人秉笔的。”

王先生的怀疑似乎没有充分的理由。Xi墓中所有的女人都没有说出她们的名字,包括Xi的女儿,Xi每个儿子的妻子和Xi的妹妹。

7.郗氏外氏问题

在Xi的儿女之后,《Xi墓知识》列出了她娘家的情况。首先介绍她祖先的姓氏:吴夫人。

王汝涛先生说:“夫人外氏沛国武氏”这八个字更是多余的了。郗氏墓志,详记郗氏娘家人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何必连郗璿外祖父家人都记上?如果论起重要性来,倒是应该记上其父郗鉴。倘若说是时郗鉴已死,那么谢奕、殷浩都是已死之人,为何又都写入墓志了呢?

王先生补充道:这部分只有八个字,没有写相关的名字。而且根据墓志铭的风格,没有必要写墓志铭的名字。且只写习姓吴,无法考证。

王福权先生发出了同样的责难:识文所记“外氏”并非“外室”,指郗璿的母氏。古人记载先辈无非是为了显名望,那么为何记载其母亲“沛国武氏”,却不记载鼎鼎大名的其父郗鉴呢?关于郗璿的弟弟妹妹等记载颇为详尽,但是为什么连小辈都记载了却不记载长辈呢?与礼不合,与理不合。

这些指责没有充分的理由。因为两位王先生心里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个墓不符合规定,他们就有了“冗余”的理论。

夫人姓郗,其父当然也姓郗,而且郗鉴是当时的名人,因而没有予以介绍。在其下列出姐弟妹之前,先介绍母亲的姓氏,也未尝不可。“无法考实”,不等于是错的。由此得知郗鉴的夫人姓武,也是有用的资料。

8.Xi兄妹的问题

《墓识》在“外氏沛国武氏”下,列出了郗夫人的长姊、妹、弟愔、妹和弟昙五位平辈的情况。

“我的妻子和妹妹迷路了。”据《金池鉴传》载:郗鉴曰:“少孤贫,读经典,躬耕龙牧,孜孜不倦。以优雅著称,不应该由国家下令。”。金代之交,“京师未守,寇难起,蹇陷陈武贼”。“下午,老师名满天下,他会被迫为主,但他会逃跑并被豁免。下午,当你找到分手的时候,你会找到回家的路。那时候有饥荒,州里的人总会感受到他们的善良,他们用自己的资源生活。苻坚分收入,为了t恤族和乡村歌曲都孤独而苍老,还有很多人全靠福利...因此,总共有1000多件家具被优先考虑,他们投靠了鹿志宜山。此外,《太平御览》引《晋中行书》:郗鉴“生有家书,后因乱而解巾从军”。长姐Xi的失踪应该是西晋末年。

王先生说:“其长姊名下,只有‘囗囗相关’四字,含义无法理解,使人加重对《墓识》的怀疑。”这可能是因为王先生所得《墓识》拓本模糊难辨,无法识别“丧乱”二字的缘故,不能苛求王先生。

《墓识》:“妹适阴变,字重,封建兴公。”王汝涛先生指出,“古”被视为“气”,在有一个传说。是的。

卞眕之父卞壸,被誉为“兖州八伯”之一,盖拟古之八隽也。卞眕父子兄弟同死于苏峻之难。

汴坝曾被封为建兴郡公事,也见于《晋书·六帝纪》卷六:

丁酉,帝还宫,大赦,惟敦党不原。于是分遣诸将,追其党与,悉平之。封司徒王导为始兴郡公,邑三千户,赐绢九千匹,丹杨尹温峤建宁县公,尚书卞壸建兴县公,中书监庾亮永昌县公,北中郎将刘遐泉陵县公,奋武将军苏峻邵陵县公,邑各千八百户,绢各五千四百匹。

综合分析史料记载,卞喜生于公元281年,卒于公元328年,即咸河三年。王羲之26岁的时候,xi小茜几岁,Xi姐姐小一点。卞毅是卞喜的长子。从年龄的角度来看,

卞壸籍贯济阴,卞眕建兴公,当为袭父之封。《郗璿墓识》所列与史合。惟眕兄弟四人之名均为目旁,《墓识》作车旁,音同而已,误矣。

《识墓》:“地一”字是方回,临海太守,南昌公。”

郗愔亦为当时名人,南昌公为袭爵,临海太守为其最后任职。《晋书》本传:“愔字方回,少不交竞。弱冠除散骑侍郎,不拜。性至孝,居父母忧,殆将灭性。服阕,袭爵南昌公,征拜中书侍郎。骠骑何充辅政,征北将军褚裒鎭京口,皆以愔为长史。再迁黄门侍郎。时吴郡守阕,欲以愔为太守,愔自以资望少,不宜超莅大郡,朝议嘉之。转为临海太守。会弟昙卒,益无处世意,在郡优游,颇称简默,与姊夫王羲之、高士许询并有迈世之风,俱栖心绝谷,修黄老之术。”南昌公原为其父郗鉴之封爵,《晋书》帝纪:“辛酉太尉南昌公郗鉴薨。”

是《墓识》中所列的帖子,标题与历史相符。

《郗璿墓识》:“妹适济阳蔡奚,字子叔,太宰司马。”

王如涛先生说:“二姐适合济阳蔡溪,字为第一。”《世说新语》刘注《中兴书》有蔡部,字子述。《金彩墨传》本名亦称蔡部。我认为《古墓丽影》是错误的。”他指出,“蔡溪”被视为“蔡溪”,但是,像“边宅”作为“边家”上面,“墓知识”使用同音。但是王先生把“叔叔”这个词解释为“打猎”,这是错误的。

关于蔡氏的郡望,曲阜师范大学硕士赵培海有专门研究,他认为蔡氏着名的郡望一是陈留,二是济阳,这两个郡望是前后相继的,先有陈留郡望而后有济阳郡望,甚至可以说陈留郡望最后被济阳郡望所取代。西晋惠帝以前,陈留、济阳不分治,此时的蔡氏一般称为陈留蔡氏。晋惠帝分陈留郡东部一部分为济阳国,东晋改国为郡,此后蔡氏中的一部分又习惯上称为济阳蔡氏。随着济阳蔡氏声望日隆甚至超过陈留蔡氏,济阳郡望存在于门第之风渐盛的六朝时代,“当世氏族每以郡望别高下,故土虽失,常欲存旧名以资辨识,故虽远侨他地,犹称故郡”。蔡姓之人即使在南渡江南之后,虽已经远离故土,依然把名声日隆的济阳作为其郡望而引以为豪。

赵培海又说:

我们可以把蔡谟至南朝蔡氏世系的传承联系起来,即:蔡谟-蔡系-蔡琳-蔡廓。值得注意的是:在蔡廓这里,蔡氏郡望第一次出现了变化,由“陈留”到“济阳”。在此之前,《晋书》卷七十七《蔡谟传》载蔡谟被赐与济阳男爵,蔡谟成为名副其实的济阳蔡氏的开山始祖,这是陈留蔡氏转化为济阳蔡氏的一个契机。此后,在南朝的蔡氏家族成员开始冠以“济阳”之名。

这个讨论有一个小矛盾。一方面,它说:“在蔡括这里,蔡县的面貌第一次发生了变化,从‘刘晨’变成了‘济阳’”。他一方面说:“蔡谟被封为济阳王爵,蔡谟成为济阳蔡氏家族的真祖。这是家转型为济阳蔡家的契机。从此,南朝蔡氏家族的成员开始被命名为“济阳”。从《墓识》中的记载来看,蔡的郡望被记载为济阳,蔡括是蔡的孙子。恐怕应该说,蔡所在的县希望从蔡谟开始就已经从变成了济阳。

清吴士鉴《晋书斠注·蔡谟传》:

蔡谟,字明道,陈留考人也。【注:《世说新语》引用《蔡司图别传》为济阳考城人。济阳县的案例是救阴之误,在《地理志注》中有详细记载。然而《地理志·陈留县》中并无考城县,盖其旧耳。】 ...转到吏部,交给苏军勋、济阳公...长子邵,永嘉太守;孩子少,有学文意的天赋。【注:《世说雅量》注:《中兴书》意为蔡为次子,司徒莫为次子,同文理。《隋志》梁有《赋记》,二卷,吴著。唐智仍在被记录。南史蔡括传:祖制,福郡长史。】

吴氏注谓济阳郡为济阴之误,颇有疑问。史载蔡系为抚军长史,《墓识》作太宰司马,应该也是郗璿逝世时的官职。

蔡在当时是一个有名的正直的人。

宋王应麟《玉海》谓皇侃疏《论语》列有蔡谟、蔡奚等人之名,此蔡奚如即蔡系,则与《郗璿墓识》所记同,当考。

《墓中之墓》:“兄弟,字重,散骑常服,与北中郎军师。”

《晋书·郗鉴传》附《郗昙传》:

黧字重,少赐爵东安县开国元勋。司徒王导是大臣郎,大臣之子被谭点名,每次都强行推行立宪制度。三十年初,骑侍郎,迁中书侍郎。简文帝是抚军,被称为司马。找出嘎叔的吏部,并拜程为御史。北方郎勋称病时,朝廷以黧为羡军师,加散骑侍从。名副其实,羡征也,尚除北中郎将、总督青州幽州金陵军,领二州刺史,假节下邳。在与贼帅府的战争中失败后,他将自己的名字降低为建威将军,并找到了一枚42岁的棋子。回馈北中郎后,名为简,儿子将有继承人。

王福权先生认为,记载郗昙时“北中郎将”缺少“将”字,是极低级脱文现象,王汝涛先生也认为少了“将”字。但上引传中“时北中郎荀羡有疾,朝廷以昙为羡军司,加散骑常侍”,荀羡为北中郎,郗昙为其军司,即北中郎军司,这一点没有错,问题是其后郗昙又被除北中郎将,两项任命的时间如何。《晋书》帝纪:“壬申,以散骑常侍郗昙为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郗璿墓识》记郗璿卒于升平二年四月,郗昙至八月方为北中郎将,《墓识》怎么可能记录尚未发生的事情?关于此点,王汝涛先生说:“大部分入志人的官职都扣准了升平二年这个年代,如书郗昙为北中郎将军司是对的,因为下一年他就实任北中郎将了。”不过他用了“扣准”这样的字眼,似乎在暗示造假者的细密之处。

王先生还说:是否生了四个女儿,他的大女儿嫁给了谁,以及这三四个女人是否娶了卞欢和蔡,都没有其他证据。

9.郗氏年寿问题

《Xi墓知识》最后两行明确记载,Xi墓发生在升平二年四月。

对于《墓识》的干支纪年月日方式和准确性,王福权先生提出了质疑:

根据《Xi墓的知识》的原意,作者完成了Xi墓的埋葬时间。按照类似的时间,应该是在Xi死后的第49天下葬。东晋武武年间,庚申四月葬,武武年间未葬。天干地支是5月28日辛亥,耿旭是5月27日。也就是说,墓葬知识上的日期与天干地支相矛盾。历史上很少有需要用天干地支重复的详细日期。如同时,王行芝墓志铭“死于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2007年7月26日,我被埋在丹阳健康的白石里。“一般来说,日期的天干地支是在没有提到日期的时候使用的。比如《张镇碑记》“泰宁太老,一有三年,侯八十岁。“而且,49天里还有这么多其他的文字和随笔。按照王行芝家族墓志的体例,东晋家族墓志应该有专人管理书写、书写和刊刻金石。那么,历史上流传的“王太保家法”就是这样刻进墓室的吗?

《郗璿墓识》最后两行中所记录的郗璿薨日为“升平二年,戊午岁,四月甲寅朔,七日庚申”,日期干支等均没有错,葬日的月份漫漶难辨,但可推算而得,查此年五月为甲申朔,六月为癸丑朔,六月二十八日为庚戌日,则郗璿的葬日为其年六月二十八日。不知道王福权先生说“应该是在郗璿死后第四十九天所埋葬”有什么依据?至于干支与数字并用纪年月日,也是古代常用的方法,如东晋《王建之墓志》,拓本中所见开首即为:“年,四月癸亥朔,廿六日戊子合葬。”又刘宋《谢珫墓志》拓本中亦有:“永初二年,太岁辛酉,夏五月戊申朔,廿七日甲戌。”王福权先生由此而引申出的责难是没有道理的。

但这不是重点。

王汝涛先生说:“欲验证此碑为真为赝,关键的问题,是古代文献有没有王羲之夫人活了多少岁的记载,倘若有,记载是否可靠。”

王先生补充说:有两种朝南的作品记录了西活了90岁,他的死亡年份是公元399年。它基于《世说新语·原宪》中的一段话:

王尚书惠尝看王右军夫人,【注:《宋书》曰:惠字令明,琅邪人,历吏部尚书,赠太常卿。】问:“眼耳未觉恶不?”【注:《妇人集》载《谢表》曰:“妾年九十,孤骸独存,愿蒙哀矜,赐其鞠养。”】答曰:“髪白齿落,属乎形骸。至于眼耳,关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

王先生说:这个记载是可信的,因为《世说新语》不仅记载了王惠去见奚,还记载了他在宋末当官。那个时候应该永远是东晋末年。Xi谈到了白牙,但他当然老了。此外,刘筱标注并引用了《妇女集》,其中载有赠给皇帝的“谢表”,自称90岁,又称孤骸。根据余嘉锡先生的考证,应该是指他的儿子王凝之死后,没有儿子养活自己,由朝廷抚养,所以他表示感谢。王凝之于公元399年5月被孙恩所杀,应该是死于公元399年或之后。

王先生又由此引申说:《郗氏墓志》来历未明,内容又多有与史书不合处,特别表出郗璿死于升平二年,只是孤证。反观《世说新语》所记,三部书文互证:《世说》记其活到东晋晚年,《妇人集》记其年届九十,《谢表》记其孤骸独存,官家养育。当时二书一文,各自独立,作者不可能互相串通。而刘孝标注世说,引书谨严有据,一向受学者交口称道。向皇帝上谢表这种内容,无人敢于伪造的,故《郗璿墓志》不可信的成分居多,郗璿活至九十说,还无法推倒。

王汝涛先生在文章的结语中也说,不能否认习活到90岁的记载,这是《墓识》中最关键的错误。

确实,这是判断《郗璿墓识》真伪绕不开的核心问题。

关于姚曦90岁老人的理论是基于《世说新语》中的一段话。余嘉锡先生的《世界新词语札记》中有两条注释。一篇是关于王惠的:“程曰:‘王惠,邵之孙,刀之曾孙,右军孙兴。’“解释一下王惠为什么去拜访右军夫人。另一篇是关于游钧夫人的:“贾Xi按:《真诰·释有为》,其中说:‘邵毅、盛平五年卒,年五十九岁。’如果夫人堪比右军年,太原十七年前后就90岁了。然而,从到隆安的第三年五月,它受到了孙恩的伤害。当我妻子在这张桌子上的时候,如果凝血还在,她就不应该一个人住。我的妻子是陆的妹妹,她九年前去世,享年72岁。我老婆只比六安大两三岁。她90岁的时候,在隆安的三四年间,儿子们都彻底去世了,朝廷可怜她与国王没有关系,于是给母亲鞠了一躬来支持她。“按照余先生的两次推算,太原十七年是公元393年,而隆安三四年是公元400-401年。但是,余先生并没有详细考察王惠。

这段记载的主角是“王尚书惠”,为了弄清这个关键问题,必须查考《宋书·王惠传》:

王惠之字使明,与琅邪临沂人。太保红跟着祖狄。祖绍、车骑将军、莫父、左光禄大夫。

惠幼而夷简,为叔父司徒谧所知,恬静不交游,未尝有杂事。陈郡谢瞻才辩有风气,尝与兄弟群从造惠,谈论锋起,文史间发,惠时相酬应,言清理远,瞻等惭而退。高祖闻其名,以问其从兄诞,诞曰:“惠后来秀令,鄙宗之美也。”即以为行太尉参军事、府主簿、从事中郎。世子建府,以为征虏长史,仍转中军长史。时会稽内史刘怀敬之郡,送者倾京师,惠亦造别,还过从弟球,球问:“向何所见?”惠曰:“惟觉卽时逢人耳。”常临曲水,风雨暴至,座者皆驰散,惠徐起,姿制不异常日。世子为荆州,惠长史如故,领南郡太守,不拜。

宋初设立阆中陵时,高祖为他人所难,说傅亮曰:“阆中陵今用,袁耀庆不可降。”然后他说:“我有一个男人。”就是从中受益。迁燕王詹,转尚书事,太守。

少帝即位,以蔡廓为吏部尚书,不肯拜,乃以惠代焉。惠被召卽拜。未尝接客,人有与书求官者,得辄聚置阁上,及去职,印封如初。时谈者以廓之不拜,惠之即拜,虽事异而意同也。兄鉴,颇好聚敛,广营田业,惠意甚不同,谓鉴曰:“何用田为?”鉴怒曰:“无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亦复何用食为?”其标寄如此。元嘉三年卒,时年四十二,追赠太常,无子。

根据这个故事,当王惠在东晋末年时,他受到了刘崧高祖刘裕的赏识。他被任命为军政府主簿,从事中郎将。太子建府,以为鲁的长史还转移到的长史。刘宋初建时,是郎中令迁詹事,隶尚书、吴兴太守,少帝即位,以蔡括为官臣,拒绝朝拜。然后王惠是刘宋金之后,少帝之前,也就是汉武帝在位的头几年的历史大臣。当然,这是王惠最早当尚书的时候,后来。王惠四十二岁时在元嘉去世三年,所以他的生卒年是公元385年-426年。

那么郗璿生于何年呢?史无明文,可由其结婚时间等来推算。关于郗鉴为女择婿的时间,考证者甚多,王汝涛先生的另一篇文章论述颇为精要,王先生根据《晋书·王羲之传》记此事:“时太尉郗鉴使门生求女婚于导,导令就东厢遍观子弟。门生归,谓鉴曰:‘王氏诸少并佳,然闻信至,咸自矜持,惟一人在东床坦腹食,独若不闻。’鉴曰:‘正此佳婚邪!’访之,乃羲之也,遂以女妻之。”以及北宋初之《太平御览》所引《世说新语》文,推定上引《晋书·王羲之传》文之“时”,应为太宁元年或二年间,时王羲之二十一或二十二岁。

有意思的是,经过仔细对比,刘先生得出了与王汝涛先生相同的结论,时间范围限制较小:对时间和事件的精心安排显示,323年11月至324年6月只有8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没有重大事故记录。可以假设此时郗鉴的地位有所提高,目前的局势暂时稳定,于是向王家求婚。具体来说,324年上半年,西河嫁给了Xi,当时西河二十一岁。

根据王、刘二先生的考证,王羲之与郗璿结婚的时间在公元323-324年,其时如郗璿16岁,则约生于公元308-309年,至王惠看望王右军夫人的“宋国初”已过去一百十几年矣,则“王尚书惠”所看望的“王右军夫人”如果是郗夫人,就不应该只有上述《世说新语》记载中的九十岁,而是一百十岁以上了,两者并不相合。

此外,据推测,王惠四十二岁时在元嘉去世三年,生卒年为公元385-426年。根据余嘉锡先生的上述考证,王尚书拜访游钧夫人时,王惠年在太原十七年才九岁,王惠在隆安三四年才十六七岁。他怎么能以部长身份去拜访王右军夫人呢?

《世说新语》记录的刘宋初王尚书惠所看望的“右军夫人”不是郗氏,这一点已经可以肯定。与此相关的还有两个问题,一是郗氏究竟死于何时?二是王羲之是否有其他夫人?

事实上,王羲之自己的书帖中,Xi夫人的卒年并非没有线索。

以“十七日先书”帖的“十七”二字命名,包含有二十八帖的《十七帖》是传世王羲之草书的代表作。据宋黄伯思云:自昔相传,《十七帖》乃逸少与蜀太守者,未必尽然,然其中间蜀事为多,是亦应皆与周益州书也。周益州即周抚,生年不详,较王羲之年长十岁,卒于公元365年。据研究,王羲之给周抚的尺牍,主要写于其晚年称病弃官之后,约永和十一年至升平五年。

清代著名学者、书法家、书论家鲍著有《十七帖》,认为十九帖是写给周馥的,并对这十九帖进行了疏理、合并、断代,对我们今天理解王羲之《赠》一书的丰富内涵很有帮助。

包氏以为:

在《十七帖》中,五帖应该是一本书:“十七日先书”“不数第一步”“都随数问”“去夏得第一步到幕僚”“知汉讲堂”“先谢,再问蜀事,最后附朱书”。是由守护军保存记录后制作的。”。

“得足下旃罽胡桃药二种”、“吾服食久”、“天鼠膏”三帖为一书。

《渔安记》发文“远去”,说到爱抚;从“来秦”到“大慧叶”,第一个名字是索的儿子,肯定是个帖子。前人曾说此帖是为宣武所作,宣武三年灭蜀于永和,右军十一年去官,而帖云“今在田”是去官后的语言。宣武没有再来蜀国,怎么会与宣武为恶?

“旦夕都邑动静清和”一帖,为升平一年书。

请注意,包家今年以来已经晋升一年,以下为“外省告别”帖:

省别具足下小大问为慰,多分张念。足下悬情武昌,诸子亦多远宦,足下兼怀并数问不?老妇顷疾笃救命,恒忧虑。余粗平安。知足下情至。

包考在此帖中说:“陶堪氏之行,与盐平四年后,迁镇江陵至巴陵,五年削郭沫之,加总督江州,迁镇回武昌,九年辞镇,死于船上。官员们把它画得像武昌西门,所以他们称之为。有十七位学者,有九位是古代史上有名的。付梅是一个学者的妻子。老太太,右军叫他老婆。”

帖中的“老妇”为羲之对夫人的称呼,羲之谓“疾笃救命,恒忧虑”,说明郗氏病重,似已难救。包氏将此帖置于升平一年之后,此帖以下,尚有“足下今年政七十耶”和“吾有七儿一女”两帖,包氏均定为升平五年。包氏的考证和系年是可信的,他将王羲之说“老妇顷疾笃救命,恒忧虑”的那一帖系于升平一年之后,升平五年之前,已足与《郗璿墓识》所记郗氏卒于升平二年互证,如说那次郗氏病重不治,也是没有错的。王羲之一生书写了大量书信,可惜大多没有留下来,但一鳞半爪,亦大体可以弄清问题了。

Xi的家人死在升平,这里出土的文物和流传下来的文件可以相互证明。王会生生于公元385年,也就是东晋太原十年,与Xi家族并无交集。但目前没有证据否定《世说新语》中“王尚书关注王右军夫人”的事实,只能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那就是当时王羲之的另一位妻子还活着,90岁,应该是生于公元330年左右,还不到王羲之的30岁。有两种材料可以为此提供线索。

一为《世说新语·贤媛》在上述“王尚书惠看王右军夫人”之前相隔数条有一段记事说:

太太的二哥斯空,钟朗说:【注:斯空,我见过。谭的另一篇传记说:“檀溪字重,子少。自然是韵方,和谐是神简。迁丹阳尹,北中沱江,许兖州刺史,累也。”】王甲见二谢倒筐,【注:二谢,安,万。】看你辈来平儿。你可以毫无困难地来回走。”

这段记事很明确,是郗璿对两个弟弟说的话。《世说新语》中相隔不远的记事,一曰“王右军郗夫人”,当然是郗璿,一曰“王右军夫人”,则应该理解为另一人。

并且,由鲍担任“十七帖”的周复最后一帖云:

吾有七儿一女,皆同生,婚娶以毕,惟一小者尚未婚耳。过此一婚,便得至彼。今内外孙有十六人,足慰目前。足下情至委曲。故具示。

有人推想“七子一女同生”,说西河没有纳妾,说明纳妾盛行的东晋时期,夫妻爱情的专一是相当罕见的。但我不这么理解。据鲍考证,这封信写于王羲之年近六十,除了他的小儿子。请注意“所有人生来都有一个母亲”这句话。这时,Xi的家人已经去世了。在王羲之的朋友圈里,应该很清楚王羲之是有纳妾还是有二奶。如果王羲之只有一个已故的Xi夫人,他不需要说他的七个儿子一个女儿是“一母所生”,因为这是毫无疑问的。

王羲之是否有另一位夫人,仅凭上述两条材料尚不能作定论。

但可以肯定的是,王尚书惠绝对不是来看望Xi夫人的。随着王惠在《世说新语》中对90岁游君夫人的拜访,不可否认的是《西Xi墓》中记载的Xi死于升平二年。

这个最大的疑问解决了。

通过以上考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从其外在形式和写作风格来看,符合当时的实际,是一部家谱墓志;就其内容而言,大多可以用传世文献证实,或者从传世文献中找到线索,也有不少传世文献中没有的材料。在他们的真实性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比如王羲之的出生年份、去世年份、王羲之去世的长子、王羲之几个儿子的婚姻等。,它们将成为研究王羲之非常珍贵的新材料。到目前为止,对这座纪念碑真实性的质疑基本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特别是《世说新语》中王尚书惠访刘宋之初90岁的“王右军夫人”与Xi死于东晋二年之间的矛盾,以及将蒋璧写成“蒋麟”等所谓“低级错误”,都是经过详细考证得来的

正如张笑荣先生所说,《郗璿墓志》的发现,将以最具有说服力的实物佐证,为人们解开重重历史迷雾,从而推动有关王羲之生平事迹、中国书法艺术的源头及其流变、晋代的婚姻、殡葬风俗制度等等的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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