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5 20:42:46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外埠号牌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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