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诉人 “公诉人加班致儿子坠亡”,这哪里是什么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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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诉人 “公诉人加班致儿子坠亡”,这哪里是什么正能量!

发布时间:2020-12-25 22:08:57

作者:并返回

总有一篇文章,一段文字,或者一种意识,让你恍惚中感觉像穿越。

近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的一篇文章截图在网上流传。本文列举两个例子来宣传“杭州检察院公诉的感人故事”。目前这篇文章已经删除了,不过好在网上可以找到截图。

这两个“感人”的故事是:

1.杭州检察院检察官吴某为了加班,把一个4岁的孩子放在家里,导致他爬上窗台摔死。但他只是为儿子处理了这件事,拒绝了党团给他休假的决定,又回去工作了。

2.检察官王再次放弃怀孕计划,是为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总结办案经验。她在单位住吃了几个月,家就在河对面。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故事,我一点都没有感动,只有惊讶和惊恐。这样的故事,不但不感人,恐怕当事人也认不出来。我的立场很明确,无需赘述:没有什么比母爱更伟大,没有什么比繁衍和哺育更美好、更神圣。

据新京报报道,本文作者是去杭州检察院任职的黔东南州检察官。本文是他在杭州检察院交流学习期间的心得。面对采访,作者承认文章中提到的事情有些夸张和不准确,但否认是官方宣传文章。

是否是官方宣传文章,在解释空之间是一个相对宽松的定义。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作者本人是在职检察官,发布平台是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无论如何,他都无法摆脱“官方信息”的阴影。即使不是官方宣传文章,也是官方文章。

自媒体时代,自媒体人还是要对自己的话的事实负责,更何况是少数官员!据作者自己承认,“今天得知事故发生时孩子并不是一个人在家,还有几个大人在。可能只是一时疏忽导致了事故。”被表扬的吴某不是杭州检察院工作人员,而是基层工作人员。

比歪曲事实更可怕的是,作者的内心和平台所反映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令人心寒。无视自己的家庭,甚至亲人的生命,对于一个人的工作不仅不值得表扬,还有很多可以批评的地方。如果像文章说的那样,追究监护人对这个父亲的责任已经来不及了,哪里还能表扬一个加班的工人?

所有排斥人性和人际关系的价值观都不值得提倡。

当然,这种认知不是最严重的。更严重的是培养一种浮夸的宣传思维,或者极端的表达思维:宣扬某种精神或品质,刻意带走一个人的其他精神因素。让宣传者变成片面的人,而不是有血有肉的立体人。

比如为了说一张白纸有多白,不允许上面有任何斑点,即使有也是故意遮盖。作者并没有事先调查核实清楚,而是陷入了自己大脑补充的“完美奉献”的“至高精神”。这种无意识的思维是最可怕的。这是一种病态的思维。

而且就算是“有病”,也要尽力就医,但不要传播“病毒”去害人。最后我奉劝一句,文章容易删,如何从大脑中删除扭曲的价值观更关键。

希望类似的认知、价值观、宣传套路早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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