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绑架案 温州最高赎金绑架案宣判 劫匪放走人质获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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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绑架案 温州最高赎金绑架案宣判 劫匪放走人质获赠2000元

发布时间:2020-12-25 00:31:50

今年3月底,温州乐清市区保时捷女车主被绑架事件在温州引起轰动,绑匪提出了温州历史上最高的赎金——1500万元。8月5日,乐清法院对绑架案的三名被告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阎某、李某、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10年,并处罚金。

判决后,释放被害人朱女士的陈某透露,为了感谢她获释,朱女士不仅出具了谅解书,事后还发给她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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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福建霞浦人严某,21岁的四川宜宾人李某,35岁的贵州赤水人陈某,之前没有交集,但是一个绑架发财的念头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颜本来是个小老板,但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想东山再起,却苦于资金不足,于是开始绑架勒索。他在网上通过QQ群认识了李和。燕某提出三人联手绑架“做一票”赚一笔钱,得到了另外两人的同意。

2014年3月20日,三人在乐清相遇。燕某开车带着李、到瑞安、乐清等地寻找被绑架者,并准备了胶带纸、蛇皮袋等工具。

3月26日,被害人朱进入他们的视线。朱今年54岁,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公司。她平时开保时捷跑车,100多万。

经过两天的“打探”和跟踪,3月28日下午4时许,闫某等人在乐清市柳市镇北路强行将即将驾车离开的朱女士塞进闫某租来的汽车,向福建驶去。在车上,颜打电话给朱女士的丈夫和表妹发短信,索要1500万元赎金。

车到苍南后,把朱女士锁在一座公路桥旁的花园里。燕某继续联系朱女士的家人索要赎金,而李则驱车前往福建。朱女士利用颜的离开,多次劝说释放她。3月29日凌晨1点,动了恻隐之心的释放了朱女士。

3月29日凌晨5时许,警方在确认人质安全后,逮捕了正在福建省宁德市一家宾馆内睡觉的李。当天下午3时,阎在福建霞浦被捕,下午5时,在温州被捕。

审判过程中,三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认罪。三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他们的目的是赚钱,但他们没有杀人。整个绑架过程并没有伤害到被害人朱女士。释放受害者朱女士的陈某也得到了朱女士的谅解。

法院裁定,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捆绑他人是有害的

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阎某、李某、陈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三名被告人事前策划,然后随机寻找绑架对象,确定绑架对象后跟踪数天,然后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绑架他人,勒索巨额赎金,犯罪手段和情节恶劣,绑架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较深的暴力犯罪。

法院最终判处闫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李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陈某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3万元人民币。

释放女车主的劫匪被原谅,并获得2000元的生活补贴

听完法院的判决,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家属当场泪流满面。三名被告也懊悔不已。

燕某向受害人朱女士道歉:“整个事件都是无意中选择她作为绑架对象,对她造成这样的伤害。希望她能活下来,有机会的话给点补偿。”

陈某也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他对受害者朱女士表示感谢:“真没想到她会给我写谅解书,给我发了2000元的生活补贴。我觉得每个人的肉都是长的。变心!”

李说他不想让家人来看他。“这次我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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