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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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21:12:25

【导语】2019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9日,8:3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本站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条件

  1.招聘范围:具有嘉兴市南湖区户籍,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已经在新丰镇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3.岗位要求:

  岗位1(1名):禁毒专职社工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会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岗位2(1名):财会工作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财会类专业毕业,或其他专业毕业但已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初级资格等会计专业相关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9日,8:3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丰镇人民政府309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83022957)

  3.报名材料:

  新丰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1张)

  k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l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m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n新丰镇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o岗位1: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个人情况介绍一份

  p岗位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初审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三)面试

  初审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通过后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镇劳务派遣标准。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新丰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3028737(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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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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